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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不一致
低价售房遇怪事
兵天将自媒体报道旧房售价低,交费地价高,不知是谁在作妖?金秋九月,我从成都匆匆赶回广安,准备卖掉位于建安南路229号的旧房。结果因政策原因未能如愿以偿,最终以我“向购房者深深致歉”收场。
2025年9月24日,当我步入承载着二十多年记忆的旧房时,只见123.41平方米的空间像本泛黄的相册,产权证上1997年的墨痕仍清晰如昨,每一道褶皱里都蜷缩着柴米油盐的烟火气。发布卖房消息后,看房者接踵而至,9月26日,我以25万元的价格与一位买家达成协议。收下定金后,我专门前往广安市政务中心,先后跑了4个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几经周折,终于弄清了旧房买卖双方的过户流程。我没有携带《户口簿》,急忙让成都的家人将这“身份证明”连夜快递而来。
最戏剧性的转折发生在计算土地出让金时。9月28日上午,我来到位于莲花中路的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土地变更手续,首先去档案室查阅并打印当年划拨土地的档案资料,然后依据所谓的文件规定明确建安南路土地的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80元计算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57964.8元,写入并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再报送领导审批签字,最后加盖公章。工作人员叫我下午4点多钟去拿合同,然后再去广安市政务中心交费,就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来,旧房邻居在2022年办理变更手续时,按原来的标准计算,与我旧房相同的面积只交费4000多元,现在却按新标准执行要交十几万元。
9月28日下午4时刚过,我再次来到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欲拿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同,工作人员无赖地告诉我,领导繁忙没有时间在合同上签字。于是,我只好在这里耐心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带着好奇心,仔细阅读了张贴在办公室墙上公示的《广安市主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地价表(住宅)》。表中明确标注着建安南路属于二级土地的标准,每平方米1060元。可在签合同环节,工作人员却执意按一级土地1280元计价。这凭空多出的两万多元,像一记闷棍敲醒了我。此时此刻,我拨打了妻子的电话,通报了此处公示的收费标准情况。妻子得知这个信息后,非常生气,当即决定暂时不卖房了。
这次卖房遇到的怪事,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居然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执行的不一致,真是岂有此理?!
资深媒体人
蒋天兵
写于2025年10月3日
(农历八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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