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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2日央视新闻消息,记者今天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10月2日,全国累计提交2881.4万条育儿补贴申报信息,其中已确认1555.3万条。
9月11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郭燕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9月10日9点,全国已经提交了超过2400万条的申报信息,占目标人群的80%左右。
可见,从9月10日至10月2日,全国已提交的育儿补贴申报信息增加了约480万条。
9月11日国家卫健委不但提供了申报信息数量,还提到占目标人群比例。但10月2日央视新闻没有提到申报数量占目标人群比例,而是提到已确认数量。
那么,截至10月2日,全国累计提交2881.4万条育儿补贴申报信息,其中是否包括四孩及以上呢?我认为包括四孩及以上。虽然全国累计已有2881.4万条育儿补贴申报,但并不是所有申报都会被审核通过。
据我所知,有一些网友生了四孩,也提交了育儿补贴申报,但没有通过审核,下面的截图是其中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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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截至10月2日全国累计提交的2881.4万条育儿补贴申报信息包括四孩及以上,那么,截至9月10日全国已经提交了超过2400万条的申报信息是否也包括四孩及以上?如果包括四孩及以上,那么一些自媒体根据“全国已经提交了超过2400万条的申报信息,占目标人群的80%左右”这一数据来推算2025年出生人口,就肯定是不准确了。
如果这2400多万条的申报信息全部是符合《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申报条件,那么我们确实可以根据“占目标人群的80%左右”来推算全国育儿补贴的目标人群数量。事实上,我在9月11日写的文章《全国育儿补贴的目标人群数量是多少?》也是假设这2400多万条的申报信息全部是符合育儿补贴的申报条件,因为这是根据“占目标人群的80%左右”的合理推断。
但10月2日央视新闻没有提到申报数量占目标人群比例,而是提到已确认数量,估计是(央视新闻或国家卫健委)意识到,并不是所有已提交的申报信息都符合育儿补贴的申报条件,而是需要确认后,才知道所提交的申报信息是否符合育儿补贴的申报条件,所以没有给出申报数量占目标人群比例。
关于育儿补贴的财政预算,有一个数据变化值得注意:
7月30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部署,中央财政将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
而在9月12日,财政部长蓝佛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国家财政安排1000亿元发放育儿补贴、200亿元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那么,育儿补贴的财政预算为何从900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补贴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而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通常的理解是,四孩以上不属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如果严格按照“夫妻关系+三孩以内”来界定“合法生育”,那么非婚生育也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夫妻生育”的前提。育儿补贴的对象,原来的设想是不包括非婚生育以及四孩以上,所以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已经足够了。
但后来,众多媒体纷纷呼吁把非婚生子女也纳入育儿补贴的范围,例如,9月4日,澎湃新闻发表题为《非婚生子女也有权利享受育儿补贴》的社论认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但并没有对婚生和非婚生婴幼儿作出明确界定。而从近些年的立法趋势看,明确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法律地位,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民法典》、《婚姻法》等,都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从逻辑上来理解,“同等的权利”也应包含“领取补贴的权利”。
后来,许多地方对于非婚生子女申报育儿补贴都给予审核通过。所以,育儿补贴的财政预算也从900亿元增加到1000亿元。不过,如果仅仅是给非婚生子女发放育儿补贴,按照现有标准或许用不到100亿元,也可能是将来为四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而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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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非婚生子女和四孩都应该有资格领育儿补贴》
9月11日《全国育儿补贴的目标人群数量是多少?》
9月23日《“拾遗”错得离谱的预测:今年出生人口只有30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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