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民代任内诈领公款,一审判刑7年4个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9月30日开庭,强调没中饱私囊,请求法官判无罪,合议庭定12月16日宣判。对此,台湾精神科医师沈政男则断言,高虹安二审会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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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10月1日在脸书指出,高虹安贪污案二审已经辩论终结,他认为二审会被判无罪。因为二审法官在2025年初提起“释宪”,表达适用所谓“台民意机构组织法”三十一之1条来审判高虹安的贪污案,也就是不当使用助理费,所谓诈取财物,显有困难,结果被裁定不受理,最后当然必须用实质审判继续捍卫自己的主张。
“怎么捍卫?就是判高虹安无罪”,沈政男认为,判决理由会是查无适用法律,“台立法机构组织法”三十二之一条跟县市议会助理费的规定不一样。沈政男强调,台湾的“贪污治罪条例”已经不合时代了,以前很穷怕污钱,但现在一个民代一年几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助理费能做什么?选上民代,就为了污那几百万元啊?现在的问题是官员民代没贪污钱,但还是被搞垮了。
至于高虹安另有诬告案,二审判6个月,有机会改服劳动役,对于高虹安似乎仍想拼三审一事,沈政男直言,若三审高虹安被判有罪,而且不能改服劳动役,就会丧失市长资格,即使2026市长选上也一样。沈政男认为,从大罢免结果来看,高虹安连任新竹市长是确定的,问题出在如果有任何一件官司被定谳,而且一定要坐牢,不能改拘役、罚金或服劳动役,就会丧失市长资格。“实在太像40年前的新竹市长施性忠案件,台湾政治与司法不禁让人感叹毫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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