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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华南理工大学发布关于加强校园车辆安全出行与行驶管理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校园车辆安全出行与行驶管理的通告
全体师生、住户及来访人员: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环境,根据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校园车辆通行要求与违规行为处置办法通告如下,望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机动车辆通行要求
1.进出校园门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2.校园主干道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次干道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严禁在校内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行变道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驾驶行为,行经教学楼、宿舍区、住宅小区、图书馆、饭堂等人员密集区域时,须减速慢行并主动礼让行人。
二、电动自行车通行要求
1.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竞速行驶;
2.驾驶者须年满16周岁,行驶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规载人;
3.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带入校内建筑物内(如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存放或充电,避免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三、违规行为处置办法
1.校内注册车辆:一个自然月内被记录超速行为1次的,给予警示;记录2次的,取消车辆入校资格。
2.校外车辆:存在违停、超速等行为的,直接限制入校。
校园安全关乎每一位师生、住户与来访人员的切身利益,学校正在加快增设减速、警示和监控设施设备,不断提升环境配套。文明出行、规范用车是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希望大家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主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氛围,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20-87110110。
早前报道:
此前,华南理工大学9月30日通报,9月27日21时40分,我校大学城校区发生机动车碰撞行人事件致使1名同学去世,1名同学受伤(经送医治疗已出院)。经调查,肇事者系我校艺术学院教师金某。
学校对发生这起不幸事故深感悲痛、深感自责!我们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清事实,依法严惩肇事者。我们对不幸去世的同学表示深切哀悼,将努力做好家属抚慰、受伤学生康复和学生心理疏导。
事故发生在校园内,暴露出校园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设施,严格校内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限速管理,加强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监督和批评。
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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