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一起重婚罪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男子王某与妻子尚某结婚19年,竟有16年都在出轨,甚至与情妇温某同居生子,最终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起案件不仅揭开了长达十余年的婚姻背叛,也引发了人们对重婚罪认定的思考。
案件回顾:公公葬礼上的“另一位儿媳”
2022年6月,在王某父亲的葬礼上,一名叫温某的女子身披孝服、以“儿媳”身份守灵,这异常的一幕引起了王某合法妻子尚某的怀疑。随着调查深入,一个隐藏16年的秘密浮出水面。
原来,王某早在2006年就与温某同居,并育有一子。自2016年起,王某更以“跑长途货运”为名离家,实际与温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邻居们证实二人日常如夫妻,物流园监控、住院签字等证据也显示王某常以“丈夫”身份出现。
庭审中,王某辩称“与温某只是搭伙过日子,没领结婚证不算重婚”,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说法,认定王某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已构成重婚罪。
法律解析:什么是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法律角度看,重婚罪有两种形式:
- 法律婚+法律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 法律婚+事实婚: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属于第二种情况。虽然他与温某没有领取结婚证,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子女、对外以夫妻相称,邻居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些都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足以认定重婚罪。
误区澄清:没领证≠不构成重婚
王某在庭审中辩称“没领结婚证不算重婚”,这代表了许多人对重婚罪的误解。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重婚罪的认定并不局限于登记婚姻。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从而构成重婚罪。
本案中,法院正是基于邻居证言、物流园监控、住院签字等证据,认定王某与温某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构成了重婚罪。
案件思考
这起案件令人唏嘘不已。19年的婚姻,16年的背叛,王某不仅对妻子不忠,还与他人组建了“第二个家庭”,育有非婚生子女。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忠诚的道德底线,也触犯了法律红线。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的温某如果明知王某有配偶而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可能构成重婚罪。刑法规定的重婚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已有配偶又与他人重婚的人;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与之结婚的人。
婚姻是神圣的契约,受法律保护。一纸结婚证不仅是情感的见证,更是法律上的承诺与责任。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婚姻中的背叛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可能涉及法律追责。对于婚姻,我们应当怀有敬畏之心,遵守法律底线和道德约束,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当婚姻承诺被肆意践踏时,法律终将给予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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