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史料记载,汉朝对于各阶层的婚配,有硬性的约束,尤其是彩礼,那么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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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从建立之初,就面临一个致命问题:人口太少。
而解决人口问题的最直接办法,就是“鼓励婚嫁、强迫早婚”,汉朝的婚嫁制度,从一开始就带着“人口增殖”的强制属性。
刘邦建立汉朝后,立刻颁布了“早婚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谁家的女儿15岁不嫁,就要多交五倍的税)。
到了汉武帝时期,这个政策被进一步强化,地方官的考核指标里,加了“婚嫁率”“生育率”。
哪个县的女子早婚率高、生育率高,县令就能升官;反之,就会被罢官。
这种“强制早婚”的效果很显著:从汉初到汉武帝时期,全国人口从1500万涨到3600万,只用了70年。
人口多了,就能开垦更多土地,征收更多赋税,组建更庞大的军队。
汉朝能打败匈奴、开拓西域,背后有“早婚制度”的功劳。
可没人问那些15岁就出嫁的女子:她们的身体是否能承受生育的风险?她们是否愿意嫁给素未谋面的男人?
在“国家利益”面前,个体的意愿被完全忽略,婚嫁成了“人口增殖机器”的零件。
强制早婚的同时,汉朝还刻意压低了平民婚嫁的“成本”,确保底层百姓“嫁得起女儿、娶得起媳妇”。
比如平民的“纳采礼”是“粟米二斗、麻布一匹”,“纳征彩礼”是“布帛三匹、钱一千”——这些标准不是民间自发形成的,是地方官根据“平民年收入”制定的。
按《居延汉简》的记载,汉朝一个普通农夫,一年能收粟米30石(约3600斤),除去自己吃的15石,还能剩15石,换算成钱就是4500钱。
三匹布帛(约900钱)、一千钱的彩礼,加起来1900钱,占农夫年收入的42%。
这个比例刚好让农夫“咬咬牙能拿出来”,又不会因为娶媳妇而破产。
要是彩礼定得太高,比如要5000钱,农夫根本拿不出,就会出现“娶不上媳妇”的情况,人口增殖就会停滞。
统治者甚至还规定:“贫不能自聘者,县官赐钱”,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的,官府会给“婚嫁补贴”。
汉章帝时期,一次就给“贫人无妻者”赐钱“人五千”,帮他们娶媳妇。
这种“低成本婚嫁+官府补贴”的组合,本质是为了让底层百姓“能结婚、多生孩子”,确保人口持续增长,为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和兵源。
如果说“早婚”是为了解决人口问题,那“彩礼”和“嫁妆”就是为了解决“社会资源分配”和“阶层矛盾”问题。
汉朝的彩礼、嫁妆,从来都不是“私人财产交换”,而是被赋予了明确的“政治功能”。
它既要防止“豪强兼并资源”,又要给“底层百姓留活路”,还要通过“资源绑定”让不同阶层的人“各司其职”。
汉朝贵族的彩礼,核心是“土地和奴婢”,而且有严格的“等级限制”。
诸侯王的彩礼不能超过“土地百顷、奴婢百人”,列侯不能超过“土地五十顷、奴婢五十人”,关内侯不能超过“土地三十顷、奴婢三十人”。
这个限制不是为了“公平”,是为了防止贵族通过婚嫁“私自扩充势力”。
按《汉律》规定,商人嫁女儿,彩礼必须是“平民的三倍”。
平民纳征是“布帛三匹、钱一千”,商人就必须是“布帛九匹、钱三千”;平民的嫁妆是“衣服三套、木箱一个”,商人就必须是“衣服九套、木箱三个”。
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商人有钱,要是不限制他们的婚嫁成本,他们就会通过“高额彩礼”和贵族联姻,然后通过婚姻关系进入“士人阶层”,进而影响朝政。
平民的彩礼和嫁妆,走的是“互助式路线”:男方给的彩礼是“布帛、钱”,女方给的嫁妆是“衣服、农具”,本质是“两家资源互补”。
统治者甚至还鼓励平民“互助婚嫁”,这不是“好心办好事”,而是为了让底层百姓“抱团取暖”,减少因“娶不上媳妇、嫁不出去”而产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汉朝的婚嫁制度,用“六礼”做框架,用彩礼、嫁妆做杠杆,用早婚政策做动力,成功解决了汉初的人口问题、资源分配问题、阶层矛盾问题,为汉朝的强盛打下了基础。
可这部“手册”的代价,是无数女性的自由和尊严。
贵族女子成了政治工具,商人女子成了阶层歧视的受害者,平民女子成了生育机器。
汉朝统治者用“国家利益”掩盖了个体的痛苦,把婚嫁变成了“为中央集权服务的工具”。
六朝何事,不过是门户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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