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提供抵押物,你可以仅靠信用借到500万吗?
如果别人欠你钱,明明有房产未处置,你会同意欠款打折吗?
如果你月入30000元,你觉选择个人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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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来说,即便在深圳这样的城市,月入30000元,完全可以说是高薪阶层了,就算每月日常消费和生活费用七八千元,每月也可以攒下20000元以上的存款。
然而,今天老汤分享的这个案例的主人公却个人破产了!不禁让人唏嘘!
案情概述
87年出生的王先生是深圳某实验室的工程师,月入30000元,名下有一套房产(剩余约20万元的房贷),银行账户、第三方账户、公积金余额合计约90000元。
根据王先生申报的情况,他一共负债577万元,其中担保债权20万(房贷),普通债权557万元,其中普通债权的本金500万元。其自称负债原因是“生活消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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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债务清偿方案如下:
1、保留名下的房产,每月2500元的房贷正常偿还;
2、普通债权分期五年按月偿还,每月还款13000元,五年累计还款78万元,约占普通债权总额的14%,占本金的16%。
可以肯定的说,这是我见过个人破产重整案件中,清偿率最低的一个了!目前,深圳中院已于9月8日进行立案审查。
老汤观点
其实,在我看到这个申请的第一时间,我心里是充满了怀疑的,我认为这可能是个“背债人”,或者是恶意逃废债,主要疑点有三个:
第一,负债原因成谜。
负债金额高达577万,但负债原因却是因为生活消费负债,试问,是什么样的家庭可以做到这么高的消费负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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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之前见过一个类似案例,某90后因为做新媒体赚了些钱,就开始大额消费,买数百万的豪车,后来收入锐减最终破产。虽然他申请破产时愿意卖车还债,但其破产申请依旧被法院驳回,因为其负债原因是高消费所致,不符合破产申请条件。
第二、为何王先生不同意处置房产还债?
根据王先生申报的材料,名下有一套剩余20万元房贷的房产,但却申请保留。
老汤认为,如果是异地房产的所以价值不高,完全没有理由申请保留啊,如果是深圳房产是生活所需(房贷低可能是购房时间早,比如10年前购买的普通房子月供很低,但价值已从数十万涨到了数百万)。无论哪种情况,我觉得都有“逃废债”之嫌。
第三,到底是什么同样的信用可以借到500万?
如果是普通打工人,在单一银行申请的信用贷也就30万,就算是单位比较好、收入比较高,顶多也就50万,而这位王先生的普通债权本金竟然高达500万,老汤真的是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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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一种可能,就是他给别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债是别人欠的,他只是因为签了担保受到牵连,倘真如此,那么一切就说得通了!
结语
当然,以上仅是老汤根据现有信息进行的推测和合理怀疑,具体要看法院最终的审查结果。
不过,我想要提醒的一点是,虽然申请个人破产可以合法实现债务豁免,实现经济重生并早日上岸,但绝不是“逃废债”的手段。从过往深圳破产法庭公布的案件受理率仅10%左右,可见想要顺利实现个人破产,难度还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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