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书法家协会一纸声明,将全国第五届隶书作品展览拟入展作品图片被盗用这一乱象推到了公众眼前。声明里义正词严地指出有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利用官网公示作品图片从事出版等一系列活动并网络售卖,还强调协会及相关作者从未许可,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乍一看,这声明好似书协在捍卫权益、整顿书坛风气的“正义之剑”,可细品之下,却更像是一块隔靴搔痒的“软布”,难以真正治愈书坛的“沉疴痼疾”。
声明中对于侵权人的具体信息只字未提,这就像打仗时不告诉士兵敌人是谁、在哪,只喊“有敌人,大家小心”。如此模糊的表述,如何能对侵权人起到实质性的警示作用?又如何能让广大书法工作者和社会公众清晰识别侵权者,从而有效防范呢?
书坛本应是风清气正、以才艺论高下的净土,可如今却有不良之徒肆意盗用作品图片谋取私利。书协作为行业的管理者,本应在这场“正邪较量”中扮演“指挥官”的角色,精准打击侵权行为,让侵权者无所遁形。然而,这份声明却像是故意给侵权者蒙上了一层“遮羞布”,让他们得以继续在暗处逍遥。长此以往,侵权者只会更加有恃无恐,书坛的乱象也会愈发严重。
声明中提到对侵权违法行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这一表述看似合理合法,实则却是一种变相的纵容。既然已经明确指出侵权行为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为何不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将侵权者绳之以法呢?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侵权行为已经发生,书协却只是“保留权利”,而不积极采取行动,这无疑是在给侵权者传递一个错误的信号:即使我侵权了,书协也不会真的把我怎么样。这种不作为的态度,不仅会让侵权者逍遥法外,还会让其他心存侥幸的人纷纷效仿,导致书坛的侵权之风愈演愈烈。
打个比方,这就好比一个小区里经常有小偷光顾,物业发现了却只是说“我们有权利报警”,但却迟迟不行动。长此以往,小偷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小区的安全也会受到严重威胁。书协的这种做法,与这样的物业又有何异呢?
书坛出现这样的乱象,中国书协难辞其咎。作为书法界的权威组织,书协肩负着引领书坛健康发展、维护书法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书协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这次事件来看,书协在作品公示期间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官网公示作品图片,本是为了展示书法艺术成果、接受社会监督,但却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导致作品图片被轻易盗用。这反映出书协在管理上的疏忽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忽视。
此外,书协在处理侵权事件时的态度也不够坚决。面对侵权行为,书协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法律行动,而是选择发布一份含糊其辞的声明,这无疑是在逃避责任。书协的这种不作为,不仅损害了书法工作者的利益,也破坏了书坛的生态环境。
要想解决书坛的这些问题,中国书协必须奋起担当,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
首先,书协应加强作品公示期间的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作品图片进行处理,防止被盗用。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使用作品图片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只有合法合规的用途才能获得许可。
其次,对于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书协应毫不犹豫地拿起法律武器,积极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不能只是“保留权利”,而要付诸实际行动,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遏制侵权之风的蔓延。
最后,书协还应加强对书法工作者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让书法工作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鼓励他们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书法家协会的这份声明,虽然表明了态度,但却未能真正解决问题。书坛的健康发展需要书协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希望书协能够痛定思痛,采取有效措施,整治书坛乱象,让书坛重新回归风清气正、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否则,书坛的“沉疴”将越来越重,最终受损的将是整个书法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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