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生态环境分局(以下简称旅顺口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专题培训会,解读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主体责任衡量,以及赔偿的范围和程序,全区70余家重点排污监管企业环境管理负责人参会。
为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旅顺口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加强对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联合公安、司法部门,对造成土壤严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严重污染的企业和个人立案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2020年至今,已查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1件,赔偿金额累计600余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预防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发生,旅顺口分局不断加强环境法律宣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醒企业防患于未然。利用环境执法检查、环境帮扶及办理环境信访案件等时机,对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并指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对企业开展集中普法培训4次,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
下一步,旅顺口分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控力度,深入开展环境法的普及教育。以分片、分阶段普及教育与有针对性重点开展集中培训相结合,提高辖区企业的环境法律意识,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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