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某市2014年制定的《某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启动停车缴费流程,要由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有公民向司法部提出书面审查建议,认为该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司法部2024年经审查认为,该规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罚款数额过高,存在过罚不当、以罚代管的问题,实践中容易引起执法争议,应予以修改。司法部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建议其及时修改。目前,该市人民政府已完成《某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
这是司法部今天发布的8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案例中的一件。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公布一周年之际,司法部发布这些案例,旨在为各地区、各部门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参考借鉴,推动提高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质量,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据介绍,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近年来,司法部认真履行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职责,扎实开展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切实发挥备案审查的监督功能、纠错作用,推动解决了一批下位法违反上位法问题,有力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
司法部指出,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包括地方性法规案例2件、地方政府规章案例6件,均来自2024年司法部审查处理的问题法规规章,集中反映了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规定,重点围绕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违反上位法规定、是否存在不当规定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审查,依法履职尽责所取得的成效,对各地区、各部门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这些典型案例,有的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的涉及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的涉及土地征收补偿、道路停车罚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
据介绍,通过纠正这些问题,有力彰显了备案审查制度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些案例,司法部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以及人民政府沟通达成一致,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机关积极推进修改工作,充分展现了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法规规章制定机关坚持同题共答、共同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强大合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