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一辆出租车和一具男尸
1999年9月1日,吉林省安图县亮兵镇亮兵村村民李点洙起大早到野外草地去挪动系在那里的耕牛。半途中,他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车内无人的轿车。好奇心使他透过车窗往里看了看,看到驾驶员靠背上有一片血迹。随着,他又壮着胆子在附近转了一圈,在路边的玉米地里又发现一具满头是血的男尸。亮兵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的时间是早晨5时40分,所长郑熙童立刻带领民警赶到现场。6时20分,安图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警大队长带领技术中队、直属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的侦查员们到达现场。
案件现场位于亮兵镇南侧镇村结合部的乡道上。道的一侧横停着一辆车头在路上、车尾在路边沟里的长安奥拓轿车,车的颜色为墨绿色,车的牌号为吉H82891。车前两侧的大小车灯全部被砸碎。车内的驾驶员靠背头部位置等处有血迹。由车向南18米再向西7.5米的玉米地里,有一具头西脚东呈右侧卧状的男尸。尸体头部、前胸、后背,共有十多处钝器、锐器伤痕。死尸旁边的杂草中,发现一把有血迹的折叠式单刃刀。车上和尸体的衣裤兜里均未发现能说明死者确切身份的证件。
但现场初步勘查认定死者应为该车的驾驶员。根据车的型号和车的牌号判断,该车是县城明月镇的。
二、线索:两个“红色运动服”和另一个男人
8时许,侦查员们通过交警大队查清:吉H82891号墨绿色长安奥拓车是一台个体出租车,车主是县城明月镇37岁的下岗职工范连希。据范妻王淑莲介绍:她有驾驶证,丈夫刚学完开车还没发给驾驶证;她家买车后一直由她开白班,她二大伯哥开晚班,她丈夫基本不出车;这第3次出车就一夜未归。侦查员记下了范家的电话号码,问手机号时,王淑莲说前几天卖给了别人。侦查员告知她家的车已经出事,被害人基本可以认定就是她丈夫。王淑莲听了,先是一愣,接着便嚎啕大哭了起来。
此前半个多小时,案件现场周围的调查工作也已有了可喜的收获。
侦查员们查到:8月31日晚7时许,一男子骑自行车经过现场。快接近现场时,他看到路边停着一辆亮着灯的小汽车,距小汽车10米远时,后面一台摩托车超过了他。当通过现场回头看时,在小汽车灯光下,他看到有两个穿深红色运动服的人从汽车边的玉米地里跳了出来。他以为是偷玉米的,没当回事儿。
侦查员们还摸到了一个情况:8月31日下午4时多,有人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两个穿红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一个身高1米70左右,一个更高一些。这两个人不是本地人,形迹可疑。
侦查员们找到了8月31日晚7时许驾摩托车通过案发现场的人。那人证实:他骑摩托车超越一辆自行车经过现场时,只看见小汽车驾驶员后边的座位上坐着一个人,其他的未注意到。
9时30分许,侦查员们又找到了一名村民。该村民反映:8月30日晚6时30分,他陪着妻子到案发现场北侧长图铁路至凤栖桥中间的路上练骑自行车。将近晚7时,他和妻子在凤栖桥边发现两个身穿红色运动服的人。接着从明月镇方向开过一辆轿车,车里除司机外,旁边还坐着一个人。轿车停下那两个穿红色运动服的人上车后,直往案发现场方向开去。半个多小时后和妻子返回村时,碰到了3个由现场方向过来的人急匆匆地往公路上走,当时已看不清衣着的颜色,但其中2人穿着运动服的样式是可以肯定的。
这来自不同地点、不同目击者提供的情况集中说明:死者被害时间应为8月31日晚7时刚过不久,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3人,其中2人穿红色运动服。那么,他们是哪里人,案发后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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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索:“蓝西服”和一个开轿车的女人
10时许,死者范连希的妻子王淑莲和其家属及朋友已来到现场。死者一个开出租车的朋友向侦查员反映:8月31日晚9时30分左右,他在明月镇火车站拉了3个去延吉市的年轻人,身高都在1.70米以上,一人穿红色运动服裤子。另一个坐在他身旁的穿蓝色制服裤子,裤腿上有一大片点状血迹。这个人自称姓丁,家住安图纺织厂。
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几名侦查员带着那位提供情况的开车师傅驱车直奔安图纺织厂。查遍了安图纺织厂,未发现这样一个人,倒是在附近的石灰厂查到一个丁姓暂住人员。据反映,该人40多岁,独身一人。他有个叫丁建军的弟弟,28-29岁,家住长兴乡大兴村。
得此线索,他们立即转向长兴乡。长兴乡派出所的人口档案上记载:丁建军,1972年5月29日生人,1992年8月因犯抢劫、流氓和伤害罪被判刑9年,1998年1月23日假释。民警们请那位同来的师傅辨认丁建军档案上的照片,师傅仔细瞅了半天,肯定地说:就是他。于是,侦查员们直奔大兴村而去。他们找到了大兴村领导,查访了丁建军的10多户邻居,最后询问了丁的父亲。查明:丁建军被假释后基本不在家,前不久,他回家一趟,领了一个被他说是“对象"的女人,那个女人开了一辆深绿色的轿车。丁的“对象”长得挺靓,留披肩发,但年龄比丁大,看上去像离了婚的。
那个被丁建军称为“对象”和这个开车的女人是否是同一个人,其到底是什么人?
根据已调查到的情况,指挥员们决定在明月镇开始查找开墨绿色奥拓出租车的女司机。到下午5时许,在明月镇200多台奥拓出租车中查出共10台由女司机驾驶的墨绿色车。但是,这些驾驶员的体貌特征均与大兴村人所述丁的“对象"的情况不符。还有一辆墨绿色奥拓出租车的女驾驶员,那就是死者范连希的妻子王淑莲。
在查找墨绿色奥拓车女驾驶员期间,明月镇第二派出所民警曾获得一个更直接的线索。一位女司机说,8月31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她开车往亮兵镇送客人。刚一出明月镇便在路上迎面遇上一个女司机驾车由亮兵镇方向返回,那女司机的车里坐着一个穿蓝色衣服的人。一个小时后,她由亮兵镇返回又与那个女司机开的车迎面相遇。车中只有那个女司机一人。她向那个女司机鸣笛示意,但那个女司机毫无反应。那个女司机驾驶的就是吉H82891墨绿色奥拓车。她说:这个女人就是王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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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7时30分许,指挥员们在明月镇第二派出所召开案情分析会。综合调查上来的全部情况,确认此案基本可以认定是丁建军和那两个“大连人"所为。而丁建军与死者的妻子王淑莲关系非同一般,必须立即传唤审问王淑莲。
四、审讯:撕下死者妻子的伪善面纱
不过半个小时,王淑莲被传到县公安局。
审查人员依法对王淑莲进行了讯问,她始终坚持的说法是:她本人与丈夫及婆家其他人的关系都很好,她与丁建军是租车拉客时认识的朋友,关系虽然很好,但她本人不会相信丁建军会杀死她的丈夫。
在对王淑莲进行讯问的同时,其他侦查人员按照指挥员的统一部署,去延吉市、到图们市、上秋梨沟,全力以赴,动用了可以运用的全部侦查手段。新挖掘到的线索进一步证明:丁建军与王淑莲关系非同一般,王淑莲对丁建军杀害其夫肯定知情。于是,王淑莲被带上警车,警笛一路鸣响把她送进了拘留所审讯室。9月3日凌晨3时许,她的精神防线全面被突破,交代了与侦查员们判断一致的主要犯罪事实。
时年32岁的王淑莲,已是一个11岁男孩的母亲。丈夫范连希虽然下岗,但家境并不窘困,家里有轿车还有数量可观的存款。但是,她却亲自毁掉了自己的家。
1999年6月末的一天,丁建军与他在秋梨沟监狱服刑时外号叫“钢牙”的狱友栾和财一起在明月镇租乘王淑莲的车去延吉市。途中,后轮刹车发生故障。勉强对付到延吉后,修理部到了下班的时间,车只能在第二天修理。一般人很难想到,丁建军和王淑莲这一对刚刚认识的男女居然住进了同一个旅店。虽然未住同一房间,但她对丁建军并没有坚拒门外。男的主动进攻,软磨硬泡,女的貌似被动,半推半就,二人很快便进入了云雨之中。10多天后,他们又在长兴乡凤阳村近的一处山中再次发生了不正当的肉体关系。从此,这一对“野鸳鸯”便迅速发展到了谁也离不开谁的程度。
7月末,丁建军在与王淑莲又一次鬼混之后,提出要王淑莲与丈夫离婚,王淑莲未答应。
8月初,王与丈夫发生争吵被丈夫踢了一脚,她立即哭着把这件事告诉了丁建军。丁建军趁机提出由王淑莲出钱他出面雇人杀死范连希。不知是在气头上,还是那邪恶的淫欲进一步发挥了作用,王居然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在丁建军的催促下,她最后下定了杀死丈夫的决心。
自8月5日开始到8月15日为止,王淑莲分3次将自家4万元3年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先后交给丁建军3万6千元,并将自己的爱立信788型手机也交给丁使用。丁建军通过栾和财找到流窜至延吉市的辽宁省普兰店市人田圣宏(28岁)、侯振壮(27岁)二人,提出给一万元钱杀一个人。
王淑莲与丁建军合谋杀害亲夫的罪恶,善良的范家人谁都没有想到,就连王淑莲与丁建军的不轨行为也丝毫未察觉。于是,灾难终于降临了。
8月30日,已急不可耐的丁建军与田圣宏、侯振壮住进白云旅店。8月31日的早饭后,丁到明月镇里买了三把折叠式单刃刀,三歹徒人手一把,侯振壮则到镇内买了一把短把四棱铁锤,用塑料方便袋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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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王淑莲与丁建军等3人在白云旅店集中。4人在客房里吃完午饭后,丁要王驾车拉他到亮兵镇去“玩一玩”。下午3时35分许,这一对男女开车回到明月镇,丁随即租乘别人的车把田、侯送到他在亮兵镇选定的杀人地点让两人熟悉。田、侯按照丁的安排,熟悉了现场环境后返回到凤栖大桥上等候。
下午4时左右,丁在风村给王淑莲挂电话,让王开车接他回明月镇。王开空车快速赶到,丁告诉她让她丈夫晚上出车:“干掉他……”
下午6时许,丁再次给王家打电话。至死也未曾想到妻子会害死他的范连希在旁边听到有人要用车,自告奋勇出晚班。于是,丈夫开车妻子坐车,来到了明月镇北头丁建军等在那的加油站附近。
丁假惺惺地说:“不好意思,用趟车。"王也假意关心地对丈夫说:“慢点开。“到了这个时候,王淑莲这个淫恶膨胀的女人竟无丝毫良心发现。她毫不犹豫地下了车,租坐三轮车到“东方美发厅”理发、做头型,后回家看电视等待消息。当晚,她与丁建军通电话5次,丁只告诉她"事情办了”。她知道丈夫肯定遭了毒手,但死了还是大难不死被救了,她心中没底。不论丈夫是死是活。她都无法睡下。当晚10时她给大伯哥家打电话未通,9月1日凌晨4时打通了电话,并在侦查人员告知其丈夫已被害时嚎啕大哭,意欲制造她不知情的假象。
那么,8月31日下午6时许,范连希被丁建军与王淑莲一唱一合骗出后,究竟是怎样被残害的呢?
当天晚上7时许,范连希驾驶、丁建军坐在副驾驶员位置上的墨绿色奥拓车行驶到亮兵镇凤栖大桥上停下,等候在那里的田圣宏、侯振壮上车。侯坐在范的后边,田坐在丁的后边。车到丁建军下午已选好的地点:丁称自己恶心要吐,让范停车。
车子一停,侯振壮便拿出铁锤照着范连希的后脑部猛砸,将其砸歪倒在车门上。丁建军与田圣宏一起迅速下车打开驾驶员旁边的车门,侯振壮顺手将范推出车外。范被推出后,丁用刀照其前胸猛刺,田用刀照其后背狠捅,致其死亡。
之后,丁立即返回车里坐在驾驶员后的位置上,侯和田将范拖进路边的玉米地里。由于一摩托车和一自行车恰在此时通过现场,田和侯在玉米地里蹲了一会儿才出来。丁建军驾车后退10多米调头,慌乱中将车的两后轮倒进路边沟里。为了尽快离开现场,3歹徒决定弃车而逃。因不知车灯开关位置,又怕车灯亮着会过早地暴露现场,丁建军从侯振壮手中接过铁锤,将车前灯全部砸灭,并将铁锤扔向远处,田圣宏用的折叠刀掉在现场。之后,三歹徒急急地逃向公路。逃跑中,他们甩掉了能够脱去的沾有大量血迹的衣服,侯振壮仍然穿着红色运动服裤子,丁建军仍穿着蓝色西服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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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西服裤
五、追捕:全案迅速告破
在王淑莲开始交代自己与丁建军等人罪行的同时,侦查员们查到了丁建军在辽宁省的几个通讯地址。9月3日晚,一个由5名侦查员组成的追捕小组出发。9月4日下午,追捕小组到达辽宁省海城市,当晚又直扑鞍山市。鞍山市公安局给予了积极的协助,丁建军通讯地址所涉及到的人都被迅速找到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其中一位男子,提供了一个更有价值的线索。根据这一线索,安图县公安局又在本县查到了另一个重要线索。9月5日追捕人员急奔大连市。在大连市警方的大力支持下,9月6日下午,丁建军在大连市瓦房店花园街被擒获。同时,追捕小组还得到准确信息,9月7日,侯振壮在鞍山市火车站一下车便落入法网。9月15日,刚刚逃窜到明月镇的栾和财也落入了法网。不久,田至宏亦落入了法网。
法律是严肃的、公正的。丁建军、王淑莲终审判处死刑,侯振壮、田圣宏被判处死缓,栾和财被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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