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9月25日通报,9月24日15时22分,该局接群众报警称,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有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行驶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损坏。警方接报后迅速组织调查。
经查,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
目前,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9月24日,珠海多名斗门区的市民发视频称,当天雨停后,一名男子驾驶豪华越野车在积水中涉水行驶,故意多次往返“玩水造浪”。
25日上午,一名受损店铺商户告诉记者,店内损失较大,茶叶和酒,还有门和冰箱都坏了。该司机造浪行为加重了损失,“本来水浪没那么大的”。
来源:珠海公安、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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