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大理9月25日电 (记者木胜玉)“建议大理开行票价与城市公交价格相同的水上公交,兼顾市民日常通行与城市旅游发展。这样既增加本地公共交通出行选择,又能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吸引力。”近日,云南大理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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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及回复截图。
收到留言后,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及时将留言转送相关部门,并就网友的建议作出回复。
“经核实,您的相关建议有一定合理性。”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在留言回复中介绍,随着“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村村通”工程的快速推进,环洱海道路交通网络通畅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和公交线路的延伸解决了群众出行基本需求,私家车和网约车快速普及成为灵活出行的补充方式。近年来,节假日、暑期等旅游高峰时段的道路交通严重拥堵问题,受到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部门也在尝试通过水上交通摆渡方式缓解交通拥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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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水上公交临时专线。大理州文旅局供图
据介绍,2025年1月、4月大理州人民政府两次批复开通洱海水上公交临时专线。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协助游船运营企业在春节、“五一”假期和暑期期间开通双廊至喜洲、下关到海东两条水上公交临时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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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水上公交临时专线。大理州文旅局供图
大理市交通运输局在留言回复中坦言,水上公交临时专线总体运营效果不佳,主要受三个方面问题的制约:一是现有码头渡口缺乏配套的陆路公交接驳体系,乘客到岸后的交通周转不便,成本增高,导致水上公交吸引力不足。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生态保护核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洱海生态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规定,无法在现有码头渡口建设配套的公交服务设施;二是无法结合陆路交通网络现状新建、改建码头渡口。现有码头、渡口主要集中在洱海沿湖村镇,普遍存在公交配套难的问题。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湖区禁止新建、扩建码头”相关规定,无法在道路交通条件好的临海水域建设码头渡口用于水上公交;三是现有船型不适用于公交摆渡。现有洱海游船为游览观光船舶性质设计,航速和效率低、成本高,不适合公交快速集散的特点。根据《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洱海湖区船舶实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和准入许可制度”的相关规定,新建水上公交船舶的难度较大。
大理市交通运输局表示,下一步,将在继续开展好洱海保护治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沿湖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利用现有的资源,鼓励游船企业开发游船产品,兼顾发展水上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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