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有一点小故事的。
九年前,2016年,南通中院办了个故意杀人案。崇川区法院专委钱徐宁的老家如东县,有个踩死女婴的“奶奶”张爱芬,获轻判十年。南通中院江湖诨名“顾大师”的顾建兵,把宣传稿发到最高法机关报《人民法院报》上,给我发现了。
我火速写了篇侧重短平快的,发到北京《新京报》上加以抨击。网络转载一塌糊涂。有本地网友自发转载到《濠滨论坛》,还反复转。网友跟帖也是黑压压一片连续好多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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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代表马青,也在她主持的南京广电《马青观察》栏目表示赞同。
居高声自远的,从传播高地的北京主流、优势媒体发稿,辐射全国包括南通本地。居高临下势如破竹,一下把“顾大师”打了个措手不及,陷南通中院于舆论漩涡。
“顾大师”的这一舆论宣传“翻车”事件,是我手起一炮把他打翻了车的。
“翻车”在地的顾大师,缓了口气,还犟嘴起来,在省会南京媒体《扬子晚报》弄了整个版面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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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对等的,我又写了篇侧重稳准狠”的——跟北京对开大报《经济观察报》要了半个版;同时顺传了湖南红网一份。一报、一网,都是主流、优势媒体,在传播力上对本省《扬子晚报》形成火力压制,对“顾大师”策划的反驳稿件,进行夹击——“剪刀式”绞杀。
交稿前,我分送重庆西南政法大学一刑法学教授、博导文友,北京一法官文友,江苏镇江一检察官文友,北京国家行政学院(那会还没和中央党校合并)一副教授文友审阅,分别从刑法理论、司法实务、法律监督、政治导向维度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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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文章没问题。这才走媒体三审流程。
务须严谨,万无一失,因为作战对象是南通中院。
后来,我以此文参加媒体行业的全国性年度评论比赛,被鲁迅文学奖得主、著名杂文家、评论家、《南方周末》高级编辑鄢烈山,《中国青年报》编委、社评部主任、首席评论员曹林,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老师、作家魏剑美等业界、学界九评委,推为一等奖,计分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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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匕,一长枪,相得益彰。
“顾大师”策划反驳的新闻稿,有没付“宣传费”及付了多少,我不知道。
我是稿费加奖金,差不多收了4000元,及免费参加笔会逍遥游。
“顾大师”绝对想不到,伏击、追击他的人,就潜伏在南通。要么不出手,一旦出手没个轻重。
哈哈。
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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