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养老金制度迎来了一个标志性的节点——历经多年过渡期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完成,养老金的“双轨制”在制度层面宣告终结,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并轨元年”。
然而,许多细心的退休人员,尤其是企业退休人员发现,尽管计算规则统一了,但企业退休人员(企退)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事退)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并未如预期般显著缩小。
这不禁让人疑惑:制度都统一了,差距为何依然存在?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入剖析。以下三个关键点,正是解开这一谜题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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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参保“底子”大不同,并轨难改历史积累
养老金并轨的核心,是统一了企退和事退人员养老金的计算规则和发放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抹平了过去几十年积累下来的参保基础差异。关键在于参保条件的历史沉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其参保优势是系统性的:
缴费基数“实打实”: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员工本人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社保缴费基数,确保了缴费水平的“足额”和“上限”。这直接奠定了其高缴费积累的基础。
视同缴费“有保障”:2014年9月之前的工龄,作为改革前的“中人”阶段,被普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据此计算相应的过渡性养老金。这部分历史贡献,在并轨后依然得到承认和兑现。
缴费指数“起点高”:由于基数足额且稳定,他们的平均缴费指数(衡量历年缴费水平高低的关键参数)天然处于较高水平。
反观大部分企业单位,尤其是民营、私营企业,情况则复杂得多:
缴费基数“打折”普遍:为降低用工成本,不少企业倾向于按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通常是社平工资的60%)为员工参保。这意味着员工的实际收入可能远高于缴费基数,但养老金积累却大打折扣。
缴费年限与指数“双低”:企业员工流动性相对较大,可能存在断缴、短缴情况。更重要的是,长期按最低标准缴费,导致平均缴费指数普遍偏低(很多在0.6左右徘徊),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普遍在1.0以上,甚至1.5+)。缴费指数是计算养老金的核心乘数,低指数直接导致计算结果缩水。
视同缴费“覆盖窄”:企业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范围通常不如机关事业单位广泛和明确。
因此,即便套用同一套计算公式,由于输入计算的“原材料”——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体现为缴费指数)——存在巨大历史鸿沟,“算”出来的结果自然天差地别。 并轨解决了算法统一的问题,但并未改变输入数据的巨大差异。这就像用同样的公式计算存款利息,本金不同,利息当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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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缴费指数“鸿沟”难跨越,直接影响计算结果
平均缴费指数是决定个人养老金水平的核心因素之一。它直观反映了参保人整个职业生涯缴费水平相对于社会平均工资的高低。并轨后,这个指数在计算养老金时依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事退:高指数的“稳定器”:如前所述,机关事业单位严格的按实缴基数和稳定的工作环境,保障了其员工能持续维持一个较高且稳定的平均缴费指数。1.0、1.2、1.5甚至更高的指数是常态。这个高指数在养老金计算公式中,会成倍放大其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结果。
企退:低指数的“紧箍咒”:大量企业退休人员,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员工,受制于企业缴费意愿和自身工作稳定性,其平均缴费指数长期处于较低水平,0.6(即最低档)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即使后期有所提高,也可能被漫长的低缴费年限拉低平均值。
关键点在于:养老金计算公式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与平均缴费指数呈高度正相关。简单来说,指数差一倍,这部分养老金就差一倍(在相同缴费年限和退休时社平工资前提下)。个人账户养老金虽直接与账户储存额挂钩,但账户储存额也来源于缴费基数(指数)。0.6与1.5之间的指数差距,带来的养老金差额是极其显著的。 并轨统一了算法,但并未自动抬高低指数群体的水平。这个由历史和现实共同铸就的“指数鸿沟”,是当前待遇差距难以迅速弥合的关键“技术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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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第二份养老金”缺失,补充保障拉大落差
如果说基本养老金是养老收入的“第一支柱”,那么企业年金(企退)或职业年金(事退)就构成了至关重要的“第二支柱”——补充养老金。并轨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而第二支柱的发展却极不均衡,这进一步加剧了实际到手收入的差距。
事退:职业年金“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几乎同步建立了强制性的职业年金制度。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的模式,使得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退休时,除基本养老金外,还能稳定领取一份可观的职业年金,按月发放,终身领取(账户余额发完为止)。这相当于一份制度性保障的“第二份养老金”。
企退:企业年金“稀罕物”:反观企业退休人员,拥有企业年金的比例则低得多。企业年金制度虽已建立多年,但因其非强制性,且需要企业额外投入成本,因此主要存在于大型国有企业、部分效益极好的民营企业或外企中。对于数量庞大的中小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员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企业年金几乎是“奢侈品”。绝大部分企退人员退休后,仅有基本养老金这一单一收入来源。
关键影响:这份补充养老金的差异,直接体现在每月实际到手的养老金额上。事退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加上职业年金,总额度往往显著高于仅有基本养老金的企退人员。并轨解决了基本制度的统一,但“第二支柱”发展的巨大落差,成为拉大实际待遇差距的又一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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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理性看待并轨,着力点在于提升“自身积累”
综上所述,2025年养老金制度的正式并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标志着公平、统一制度框架的建立。然而,企退与事退人员养老金待遇差距的现状,并未因此实现立竿见影的缩小,这源于三个深层次、历史性的关键因素:参保条件(缴费基数、年限、视同)的固有差异、平均缴费指数的显著鸿沟、以及补充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覆盖面的悬殊。
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养老金并轨,解决的是制度规则和资金池的“并流”问题,旨在消除制度性不公,而非也不可能在短期内强行拉平由数十年不同就业形态、不同参保实践积累下来的个体养老金水平差异。待遇的最终高低,核心依然取决于个人在职业生涯中的实际缴费积累(基数、年限、指数)以及是否享有补充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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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广大在职人员,尤其是企业职工而言,要争取未来更高的养老金水平,关键在于:
关注自身缴费: 积极了解自身社保缴费基数是否合规足额,对长期按最低标准缴费的情况要有清醒认识,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如转换工作、争取加薪、政策允许的灵活就业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努力提升缴费水平。
重视连续缴费:尽量避免社保中断,确保缴费年限的连续性。
了解年金政策:关注所在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积极参与,为自己积累补充养老储备。对于没有企业年金的,可积极了解并利用好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等政策工具进行补充储蓄。
理性预期并轨效果:认识到并轨是制度公平化的基石,缩小差距将是一个伴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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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元年,是改革的里程碑,而非差距消失的终点站。洞悉差距背后的深层逻辑,着力于提升个人养老积累的“硬实力”,才是应对未来、保障自身晚年生活品质更为切实有效的路径。制度的公平为起点,个人的积累定高度,方能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收获更安心、更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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