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近日,九江市两名男子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及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日与10日的处罚。
2025年8月27日,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怡美苑小区某门面装修中存在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经现场核查,施工人员雷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申报动火审批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
调查进一步发现,项目承包人刘某在明知未办理动火审批、未核实作业人员资质、未落实动火作业“六个必须”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仍指使雷某某冒险作业,其行为同样违反消防法规。
目前,全省正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9月8日,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依法对雷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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