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是所有劳动者的“命根子”,退休后要依靠社保发放的养老金过生活,是大多数劳动者的主要选择。国家审计署在25个省抽查审计养老保险基金,发现了很多问题,涉及的金额高达601.61亿元,社保部门在工作中还是需要更勤勉努力,同时不能将自己的过错,让损失背到交社保的民众身上啊!
![]()
四川老农保仅退本金,媒体评论难补信任缺口
在29年前,四川省宜宾长宁县一对男女到镇政府民政办领结婚证,当时民政部门要求他们再额外交200元,买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后来就被称为“老农保”,未来退休后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现在两人都已经退休年龄过了,想去问一问如何领取养老金。结果当地查来查去,连这个记录都没查到。
原来当年的老农保,仅仅是当地探索社保的一个试行方法,后来就没有继续下去了,无疾而终。再后来就是等二十一世纪之后,国家统一开始了新农保。那么当地在暂停之后也开启了清退,不知道当地是怎么做的,反正这对夫妻是没有收到。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长宁县梅洞镇便民服务中心确认,当年老农保是有,而且也给民众发了“红本本”。但是暂停之后,档案也没有存下来,这事儿也没人在后续负责了。现在民众手里有红本本,档案没有,最终当地有关部门说,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退还这200元结束。
![]()
但是这种解决方式公平吗?只退本金200元,而且还完全不是交社保人的错,29年了,当地政府便民中心的做法肯定是不适当的。那么到底应该按多少钱来退赔呢?200元的本金肯定是要退,但是还需要进行赔偿多少呢?
个人认为是不公平的,200元肯定要退,但是这对夫妻没有过错,又响应国家号召参加的,那么是不是应该给予赔偿呢?那么到底应该赔多少呢?其实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这200元在当时的购买力相应折价,现在应该赔多少钱?
![]()
一种是按照这200元放在银行存定期,按照当时的利率计算,最终应该赔多少?当然29年前的1996年,银行利率非常高,几乎在8%~10%之间,那么计算下来,最少要翻10倍以上,当赔2000元还要多,但是无论核对计算,都是应该启动赔偿流程的。
政府和个人都需要守信用,现在民众守信用买了200元,交了社保等到了退休,那么另一方是不是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呢?
按规定补缴社保,大妈领14年退休金,为什么倍被通知要全部退?
2009年12月,河南郑州的胡大妈到了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时,社保局告之累计社保缴纳还未满15年,需要补齐。按照社保局提供的数字,胡大妈和所在单位一起补了钱,办理了退休手续,拿到了养老金领取证明。这14年,胡大妈一直领养老金,安然无事。
其实胡大妈养老金并不高,到现在一个月才是1800元,可以推测,在刚刚退休时有可能一个月仅仅只有1000元多点。结果到了2023年9月,胡大妈发现养老金被停发了。社保局告知其社保缴纳仍未满15年,少了13个月。所以不符合发放养老金的条件,而且还要求其退回过去14年累计发放的养老金。
![]()
这可把胡大妈给弄懵了,当年的补缴数字也是社保局算的,胡大妈也如数缴纳了,并且也已经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为何现在又重启事端呢?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自己不清楚,有可能当时算错了,或者当时有遗漏。那么如何解决呢?
社保局说需要开会进行解决,让胡大妈等通知,但是停发养老金还在持续,胡大妈一直在问,等待了很长事件才找了媒体。但是我们仔细看看整个事件,胡大妈有什么错误呢?可能真的是郑州社保局自己的工作疏忽或者是工作漏洞,但为什么要让退休人员来承担责任呢?
![]()
既然没有任何错误,那么社保局就有错误,那么产生的任何问题或者导致的损失,都应该由社保局自己来承担,这才是公平合理的解决之道。他们这种停发养老金的措施,本身就非常不合理。让退回已经领过的十几万元,那更是不合理的要求。但是这应该如何解决呢?
算一算胡大妈现在都已经最少64岁了。虽然养老金不高,但最少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如果将这1800元养老金都停掉了,胡大妈如何生活呢?即使当初计算错误,那么也应该拿出具体的计算公式和过程,胡大妈认可后补足差额,也不可能退回这14年的养老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