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依旧从一条微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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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给当事人打电话不被信任的苦恼,不止南京的法院有,我之前也写过文章吐槽这一点。(参见)
这条微博下面,我半开玩笑地问了一下博主,有短信就一定能证明不是诈骗电话吗?博主想了想,无奈地回答说,不一定。
建立信任真的太难了。
又想起另外一件事,PUA 这个词刚流行起来的时候,有一回同事们聊天,一位法官问,什么叫PUA 啊?另一位年轻的法官愣了一下,组织了一下语言解释说,PUA就是让对方特别信任你,你坑TA 还觉得你是对TA好。
那位法官听一拍大腿说,这个PUA好啊,这门技术咱们得学啊,调解的时候咱们不坑当事人,但是得让当事人知道咱们是为了TA好啊。
同事听罢哈哈大笑,但事后我又回想了一下,觉得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法律是和人打交道的职业,无论是从事律师或者担任法官,快速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信任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律师要是能够快速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信任,就会以最快的速度拿下业务,法官要是能够快速地让当事人对自己信任,那么化解纠纷无疑就会事半功倍。
但是建立信任又是非常非常难的。
当代社会,特别是在大城市,每个人几乎都是原子化状态存在。熟悉天然容易产生信任,但以往的那些熟人似乎都远离我们了。
父母兄弟?老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现在呢?好多人都是独生子女,又和父母不生活在一起。
老乡?老话说老乡见老乡连眼泪汪汪,现在呢?好多法官都是外地人,想从乡情和当事人套近乎都没条件。
邻居?老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现在呢?邻居几乎是城市居民最陌生的熟人,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领导?现在的领导同样得不到员工的信任,反而是最被怀疑PUA员工的,正如脱口秀演员呼兰所说,总有朕想害刁民......
居委会?我的感觉是,现在很多居委会工作人员大体能够对辖区居民有所了解,你要说他们在居民那里有多少话语权,那基本是没有。
因此,在借不到外力的情况下,法律人几乎要靠自己一己之力让当事人建立起对自己的信任。
一是多交流,交流才能产生交往,熟悉才能获得信任。利用庭审、询问或是调解,多和当事人接触,这样才有机会让当事人熟悉你,认可你。
二是制造共同话题。根据当事人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成长背景、工作岗位、诉讼目的,见什么人说什么话,遇到老人,多聊聊家常;遇到受教育程度高的,别轻易反驳对方的话;遇到带着气来的,多倾听;遇到迷茫的,多给给建议。
三是亲切又不失中立。很多当事人来法院诉讼,内心是非常敏感的,对法官的一言一行都非常在乎,非常担心法官偏袒对方,我在信访岗位工作时经常接到类似的投诉,比如庭审时对方发言时间长自己发言时间短,比如法官对对方表情亲切对我表情冷漠等等,从法官角度讲很多投诉完全没有道理,但客观上当事人就是这样的心理状态,因此法官也要尽可能地予以关照,如我在诉。另一方面,如果判决结果和当事人的预期相差较大,尽可能事先调整一下当事人的预期,比如指出当事人证据上的不足等等,让当事人对败诉有所准备。
这些年很多老法官陆续退休了,他们中的很多人也许没有受过完整的法学教育,但是确实和当事人打交道的高手,他们的很多优势年轻法官固然没有,但是这种和当事人打交道的技能应当得到总结和传承。
经常听到抱怨说司法环境不好。我觉得所谓的司法环境,最重要的不就是当事人是否相信法官吗。我们每个人都受大环境影响,也在共同塑造着大环境,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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