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往来中,诚信一直是支撑交易持续进行的重要基石。然而,总有一些人妄图通过耍小聪明来逃避自己应尽的义务,最终不仅没能得逞,反而让自己陷入更加不利的境地。
山东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欠债人齐某的一系列行为,既违背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01
生意起纠纷
在山东的商业圈里,张某经营着一家小型货物供应店,凭借着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货物,在当地积累了不少客户。
齐某作为个体商户,在日常经营中也与张某有过多次合作。起初,双方的交易都十分顺利,张某按时供货,齐某也能及时结清货款,彼此建立了一定的信任。
但一次交易却打破了这种和谐。齐某向张某采购了一宗货物,货款共计5000元。
可这一次,齐某却迟迟未支付货款。张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要,齐某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脱,要么干脆不予回应。
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张某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 “老赖”。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将齐某诉至法院。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秉持着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的沟通与协调,双方最终在2022年7月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明确规定,齐某需在2022年10月1日前,将拖欠张某的5000元货款全额支付。
同时,为了约束齐某,调解协议中还特别注明,如果齐某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将额外支付1500元违约金。
本以为事情就此得到了解决,可谁也没想到,齐某接下来的举动让人大跌眼镜。
![]()
02
羞辱式转账
时间来到2022年9月29日,距离还款期限仅剩两天。当晚,忙碌了一天的张某正准备休息,突然手机接连不断地响起微信提示音。
他拿起手机一看,瞬间被屏幕上的转账信息气得火冒三丈。原来,齐某通过微信给张某发送了20个转账红包,每个红包的金额都是250元。
但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在日常用语中,“250” 这个数字常常带有贬义,用来形容一个人愚笨、不懂事。
齐某选择在深夜,以这样的方式进行转账,其羞辱之意不言而喻。张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出于信任与齐某做生意,对方不仅拖欠货款,如今还以这种极具侮辱性的方式来 “还款”。
他感到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冒犯,愤怒之下,张某当晚便选择了报警,并将齐某的微信拉黑,拒收了所有转账红包。
张某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货款纠纷了,而是齐某对自己的公然挑衅。自己辛苦经营生意,却遭遇这样的对待,他绝不能就此咽下这口气。
他决定要让齐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03
法律护正义
10月1日很快到来,张某自然没有收到属于自己的货款。无奈之下,他只能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齐某在得知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后,竟然还提出了执行异议。
他声称自己已经按照约定在还款期限前进行了转账,是张某自己拒收,责任不在自己,要求法院驳回张某的强制执行申请。
但法院并没有被齐某的一面之词所误导。经过仔细审查,法院认为,齐某的转账行为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他选择以带有侮辱性的 “250元” 作为转账金额,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其次,齐某在转账时,并未在备注中明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这使得转账的意图模糊不清。
再者,双方的调解协议中并未约定微信转账是唯一的还款方式,在被张某拉黑后,齐某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采取其他合理的还款方式,比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但他并没有这么做。
![]()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裁定驳回齐某的异议请求。齐某本想通过耍小聪明来羞辱张某,逃避自己的违约责任,没想到最终却自食恶果。
由于他未能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不仅要支付原本的5000元货款,还需额外承担1500元违约金。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让众多关注此事的人称快。它不仅为张某讨回了公道,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不会容忍任何违背诚信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秉持诚信原则,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这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要让 “老赖” 们的嚣张气焰得逞。
▼关注查看深度文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