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这句话对于“原秦岭牛马救援队”的杨某来说,无疑是一个最好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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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4月21日,杨某在当地一个户外应急群里收到求助,称有人在秦岭户外探险时遇难,收到这个消息之后,杨某迅速开始召集救援人员,于当晚9点多就全面展开了救援。
只是这个时候,发出求助信息的驴友家属并不知情,而救援队也不确定求救者目前的准确情况,所以在开始救援时,就一起发布了寻人启事,通过这个寻人启事,才有人联系到了遇难者的家属。
当家属收到这样的消息之后,主动联系到了杨某所在的救援队,称自己可以给每个人1000块钱,希望找些有经验的老师傅赶紧救援。
可对于这份金钱报酬,杨某等人并未在意,因为这点钱对于这些人来说完全就是费力不讨好的,也不可能和经济支出持平。
到了22日晚上10点左右,救援队找到了遇难者遗体并带下了山,可已经情绪崩溃的家属不仅没有感谢,反而当场就说要告杨某等人。
人家帮你救援,你却要告人家,这是什么逻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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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在开庭之后,起诉理由被曝光,杨某被遇难者家属告上法庭,理由是对方阻止了家属第一时间报警,以至于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间。
对于这个起诉理由,杨某在接受专访时并未直面回应,只是说当时不是不建议报警,而是40公里的徒步路线,光是路口就有几十个,情况太复杂,太不可知。
看到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个情况。
根据杨某介绍,他们救援分为主动介入救援和政府介入救援,顾名思义,主动介入救援就是在家属没有报警之前救援就已经展开,而政府介入救援则是在接到家属报警之后,再去寻找救援力量、准备救援工作,然后开始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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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当时的情况来说,在遇难者求助之时,其家属还完全不知道情况,是救援队发出消息之后,才让家属得知了情况。
这时候家属报警,那么已经展开的救援行动就要取消,所有救援人员也都要下山等待指挥,或许就是这样的变故,就会导致救援失败,因为那个时候,多等一秒,对于遇难者来说都是灾难。
既然家属以这个理由起诉了杨某,既然杨某也并未直面回应,那么就说明在当时的情况下,杨某大概率是有这样的考虑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杨某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是不想浪费时间的。
这时候,除了心寒、除了膈应,内心恐怕也没有其他想法了。
就像杨某一样,原来若是拒绝有人求助还会自责,可现在直接拒绝都不会再有任何心理负担。
毕竟花着钱、担着风险,最后还有可能被家属起诉,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谁又愿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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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遇难,家属难以接受,这事可以理解,可不管怎么看,驴友遇难和救援队都扯不上什么关系,况且从暴露出来的细节来看,救援队也并未懒散拖沓,就算是报了警,除了多加一道流程手续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结果吗?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最后不判家属胜诉就好了,但事实上,只要家属没有付出代价,那么此事带给社会的影响就是灾难性的。
就像“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一样,以后谁还敢多管闲事呢?真正需要帮助的,也不会有人伸出援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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