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19获悉了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要知道是在2017年,我当时还在上学,印象特别深刻。8年了,总算是等来了一个好结果。不太熟悉的读者可以点击蓝字部分看红星新闻的回顾,下面也有省流版:
翟欣欣案是一起引发全国关注的恶性敲诈勒索案件。2017年,翟欣欣通过婚恋网站结识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两人相识仅数月后结婚,但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离婚期间,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个人税务问题及其公司存在灰色运营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最终迫使苏享茂支付660万元并过户房产。获得巨额财物后,翟欣欣仍持续威胁索要余款,导致苏享茂于2017年9月7日不堪压力坠楼身亡。
案件历经漫长司法程序。2023年,民事一审判决裁定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近千万元现金、汽车及撤销两套房产的赠与条款。2023年5月,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立案,并于2025年9月19日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翟欣欣在短暂婚姻中无共同财产基础,其以非法胁迫手段索取苏享茂个人财产,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最终,翟欣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十万元,并需赔偿苏享茂家属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七万余元。
有朋友说起这起判决时提到了胖猫案,他一方面感慨同样是榨取钱财,为何翟欣欣和谭竹所付出的代价如此悬殊?另一方面他也为苏享茂感到庆幸(这么说实在有点黑色幽默),因为那毕竟是2017年,但凡发生在版本迭代的近两年,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我说如果是在当下,女方能打的牌太多了,她可以熟练操作舆论,抢先一步把自己包装成这段婚姻的受害者和“被资本家始乱终弃的女性”,从而浑水摸鱼,加上“知心姐姐”一番骚操作,保证轻松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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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两起案件还是值得好好分析一下。我们可以看到,翟欣欣和谭竹的行为差了好几个段位,因为前者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而后者在现有证据下更倾向于道德纠纷和民事不当得利。
先看翟欣欣案, 法院明确认定,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及其公司违法(偷税、灰色运营)为手段进行“要挟”,迫使苏享茂在恐惧之下交付财物。这种“你不给钱,我就让你坐牢+公司倒闭”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中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强行索要财物。
而胖猫谭竹这边,根据目前公开的所有信息,谭竹索取钱财的方式是在恋爱过程中,以“感情”、“未来”、“共同生活”等为名目,例如要钱用于“开店”、“生活”、“打(不存在的)乳腺癌疫苗”等。这种“你不给钱,就是不爱我”、“不给钱就分手”的模式,虽然同样给予男方巨大的精神压力,但在法律定性上属于情感欺骗或道德PUA。她并没有使用“非法”的手段(如揭露犯罪、使用暴力等)进行胁迫。这在法律上难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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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同样导致男方殒命,翟欣欣这边被法院认定其敲诈勒索行为是导致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构成了直接的因果关系。持续性的威胁索要钱财,给被害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心理压力的恐惧,促成了悲剧的发生。
而胖猫的自杀,则更多是老实男孩情感绝望、人财两空的结果。 谭竹索要钱财、情感Pua的行为尽管在道德上备受谴责,与悲剧的发生有密切关联;但在法律上,这种关联却是间接的。很难在法庭上证明,她的“要钱”行为直接导致了“胖猫”的自杀,更多的是情感欺骗导致的绝望,而非被胁迫的恐惧。
另外就是,翟欣欣案 经过长达数年的民事和刑事调查,司法机关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包括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含有威胁内容)、巨额资金往来凭证、房产过户记录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谭竹这边呢, 其问题核心是两人之间的转账,金额巨大但名目多为“恋爱期间的赠与”或“共同生活费用”。虽然其中有“跳河”等过激言论,但整体上缺乏那种“不给钱就让你身败名裂/进监狱”的刑事威胁证据。当然,胖猫手机被格式化后,我们也不清楚到底有没有什么没被公众看到的。反正人家办案警方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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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可以注意到,翟欣欣案经过了 完整的刑事侦查、公诉和审判程序,最终定罪量刑。有律师表示,翟欣欣成功入狱的主要原因是苏家请到了个好律师——
这个律师采取的策略很高明,先提民事诉讼,再提刑事控告,报过案的都知道,实践中想启动对于经济犯罪的立案是非常困难的,很大概率是被告知系民事纠纷(让你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苏家人一开始也是尝试进行报案,但是最后收获了不予立案的结果。
而先民后刑,以民促刑就不一样了,这个生效的民事判决是为后续提起刑事控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
为人民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一般来说是不要额外提供证明的,这回再去刑事控告,警方看到生效的裁判文书,就会承认文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不需要你再提供额外证据进行证明了,也就知道这回证据差不多齐全了,可以立案往下推进了,只要立上案,往后的就都好说了,立案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最困难的一步。这样一来,苏家人既要回了钱,又促使翟欣欣承担刑责目的的达成。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苏享茂案能够打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苏家兄弟姐妹有5个之多,而胖猫的平辈只有一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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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两起案件都导致了年轻有为男性的自杀,都涉及女性索取大量钱财,但并非后果一样、责任也就一样。前面分析了这么多,其实也就热闹一下。实际上我们都知道,一个行为可能极其缺德,人人唾弃,但只要它没有突破法律的框架,就很难以用刑事手段去惩罚。更何况,某个群体天然就叠满法抗,你能有什么办法?重罪变轻、轻罪变无,问就是海量个案、没有系统性偏袒。
另外今天9.19还欣闻武大换了党委书记,但我们前几天还看到杨景媛的社交账号解封了,你看,果然还是在活蹦乱跳的。所以说,一个翟欣欣进监狱是不够的。但我们接下来还能看到更多入狱的翟欣欣吗?难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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