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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临沂经开法院回应“辱骂法官被罚10万元”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此前,在临沂经开区法院审理的孙运省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杨宝花的丈夫是原告,她因不服判决,于2025年6月到法院执行大厅与法官发生言语冲突,后被法院以侮辱、谩骂法官为由,作出罚款10万元和拘留15日的决定。
9月19日,临沂经开区法院发布通报称,经审查,该罚款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已撤销对杨宝花的罚款决定,并将10万元罚款及利息退还。
同时,法院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表示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院还称会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能力。
三刀认为,老百姓因不服判决,在执行大厅与法官发生争执,就面临十万元罚款与十五日拘留的重罚,这让公众感受到的,是个体在公权力面前的渺小与无力。
好在这次法院能够主动承认错误、退还罚款及利息,相较于某些机构面对争议时的推诿与沉默,这份纠错的姿态,至少展现了对民意的尊重与对法律底线的敬畏。
但我想说的是,公众的关注点,并不只是停留在“纠错”本身,而是聚焦于纠错背后的诸多疑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庭审之外的辱骂行为,如需处罚也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较重者不过十日拘留与五百元罚款。
但在此次事件中,处罚力度陡然升级至十倍乃至百倍,这种对法律条款的“创造性适用”,让人们不得不怀疑,这究竟是业务能力的疏漏,还是权力意志的任性。
更令人忧心的,是回应中“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模糊表述。
一直以来,我们渴望看到的,不是空泛的承诺,而是具体的指向,比如是谁作出了这份错误的处罚决定?审批流程中是否存在监督缺位?
毕竟,一份盖有法院公章的处罚文书,绝非某个人的“一时兴起”,它背后牵动的是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随着法院的撤销决定,该事件的热度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注意到了最初的故意伤害案本身。
据了解,农妇的丈夫作为原告,在案件中遭遇伤害,而被告人最终仅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赔偿二万五千元。
这样的量刑结果,与农妇面临的十万元罚款形成了鲜明对比,换言之,伤人者付出的代价远低于“辱骂”法官的代价。
这种失衡的判罚尺度,让我们不禁质疑:当普通人试图为自己的权益争辩时,为何更容易遭遇更重的“惩戒”?
我相信这份质疑,并非针对个案的苛责,而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深刻诠释。
总而言之,大家期待的,不是法外的偏袒,而是无论面对何种身份、何种权力,法律都能以同一把标尺衡量行为的是非对错。
这份期待,值得每一个手握权力的人敬畏,也值得整个司法系统为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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