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发布会现场。图据眉山中院
封面新闻记者 李庆
9月19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保护营商环境的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近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营商环境审执情况、工作举措及成效。并发布八大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八大案例中包括“对超50亿工程造价审计结论的审查和采信——某建筑公司与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用严厉刑事处罚 守护百姓健康——张某销售伪劣棉絮案”、“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协议应当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某公交客运公司诉某县交通运输局未按约定履行特许经营协议案”等。
某公司2017年对厂房生产线建设进行招标,某建筑公司以46.65亿元中标。双方约定,案涉工程暂定总价46.65亿元,最终工程价款经审计复核后据实结算,但合同签订时并未确定工程图纸。工程竣工验收后,某建筑公司编制结算书报送给某公司,工程总价款65亿元,某公司以还有工程未整改完成为由不予结算。
某建筑公司于2023年3月向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某公司尚欠工程款本金22.64余亿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此时双方仍未结算,并不具备提起审计条件。
双方拒绝协商确定案涉工程总价款,若启动鉴定,仅鉴定费一项就高达上亿元,而且将耗时1~2年。
综合考量下,法院促成双方达成《结算协议》,约定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价款进行核算,双方根据核算情况商定结算金额,再将该商定结论提交审计。审计金额在第三方核算金额基础上,审减了5亿多元,双方再次陷入僵局。法院经审查认为,《审计意见》计价原则偏离了工程的实际情况,导致某建筑公司的劳动成果未能合理反映在工程价款中。
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逐项对账,并邀请当地审计部门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以审计结论为基础,调增部分工程价款,最终认定全部工程价款本金为51.59余亿元,并据此判决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本金5.36余亿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判决后,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某公司积极履行,本息合计近6亿元在十余天内全部履行完毕,纠纷圆满解决。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锋介绍,近年来,眉山法院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降本减负,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眉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5年3月至7月的“涉企案件”百日专项行动中,梳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405件,执行到位金额44219.12万元;梳理涉金融机构案件779件,执行到位金额27934.81万元。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数和执行到位金额均超过半数接近三分之二,有力地保障了眉山市民营企业的债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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