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党首郑清来说:“有媒体报道显示,特检组在一次突击搜查后已经确认,国民力量党内有11万人被推测为‘统一教会’的成员,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就违反了宪法第20条关于政教分离的规定,这就证明国民力量党是一个违宪政党,那么它就必须被解散。”
特检组又是怎么推测的呢?他们突袭了国民力量党的数据库,拿到了该党所有成员的名单,然后与“统一教会”的数据库对比、“查重”,并查出了11万个重复名字,“查重率”在2.2%左右。
郑清来何许人也?他出生于1965年,在34岁那年,他带领一群人闯入了位于首尔的美国大使官邸,不仅放火,还扔了一枚自制简易炸弹,并要求驱逐美国驻韩大使。幸好火势不大,炸弹也是个哑弹,所以才没有酿成大祸。
到了2013年,已经是国会议员的郑清来,想跟着其他议员们一起,去美国考察,他申请了多次往返签证,但是被美国国务院拒绝了。最后没去成,只好转头去了欧洲。
现在回头来分析一下郑清来关于解散国民力量党的讲话。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不分析郑清来的指控是否属实。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即韩语谚文本身是一种拼音文字,所以在用谚文书写名字时,便有大量的完全相同的名字。
我要分析的是,假如郑清来的指控为真,那么国民力量党是否构成了违宪。
韩国宪法确实规定了政教分离。
政教分离有许多原则,比如宗教组织不能是国家机构,不能拥有国家权力(教会法庭拥有审判权,这就是一种政教不分离的现象)。比如法律是世俗化法律,而不是像有些国家那样,实行教法治理。又比如,不设立国教,这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内容之一。
国民力量党本是一个政党,是一个政治组织,但它不是国家机构。
国民力量党的成员,都是个体的人,作为公民,他们也享有韩国宪法所保障的信仰自由。无论他们信的是什么,至少在韩国宪法上,都是受到保护的。
即使郑清来的指控为真,约11万名国民力量党成员的个人信仰,也并不违反韩国宪法与法律。即使退一万步讲,假设此种行为违法,那也无法将这种违法行为视为是国民力量党的整体违宪行为。根据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宋彦锡的说法,该党有500万名左右的成员。
2.2%左右的“查重率”,也完全在概率范围之内。
除非,国民力量党的纲领或行动、或宣言、或决策等,以破坏韩国宪法政教分离条款为目的,那么该党才涉嫌违反韩国宪法。
所以,我认为,郑清来的指控,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韩国解散某一政党的程序是什么呢?
根据韩国宪法第八条第4款的规定:当政党的目的或行动有违基本民主秩序时,政府便可以提请宪法法院将其解散。
所以,李在明政府,现在随时可以提请宪法法院解散国民力量党。当然,即使真有这么一天,宪法法院是否会批准申请,则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国民力量党真被解散,那么国会内,就还会有18名国民力量党议员被除名,因为这18名议员是通过政党票而当选的,并非是选区直选产生。被除名后,这些缺额也无法被补充。
现在国民力量党还有107个席位,如果再减去18席,那么就剩下89个席位。当然,到时候,也就不能称呼这剩下的89人为国民力量党议员了,因为国民力量党已经被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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