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
虎斑地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入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自“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城关派出所始终立足公安职能,充分发挥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有力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2025年9月16日,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斑地鸫,并助其安全重返自然。
“警察同志,我家院子里飞来一只没见过的鸟,可能是保护动物!”当天凌晨三点左右,一位热心群众手捧塑料箱匆匆走进城关派出所值班室。民警开箱查看后,发现该鸟形态特殊,非本地常见鸟类,敏锐判断其很可能属于珍稀物种,随即联系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协助鉴定。经确认,这位“不速之客”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斑地鸫。目前,在专业人员的评估与照料下,这只虎斑地鸫已于适宜野外环境中顺利放归大自然。
此次成功救助,不仅体现了派出所民警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野生动物保护能力,也反映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下一步,城关派出所将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构建“警民联动、多方协同”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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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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