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的2017年,一则令人心碎的消息震惊社会。
互联网企业家苏享茂因不堪前妻翟欣欣长期胁迫,最终选择跳楼轻生。其遗书字字泣血,揭露了婚姻存续期间遭受的多次威胁:从税务问题举报到经营灰色产业的指控,翟欣欣以这些把柄为武器,在短短数月内索要千万财产与房产,将苏享茂逼入绝境。
这场悲剧的余波,在十年后的2025年9月19日终于迎来法律裁决——翟欣欣因敲诈勒索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及附带民事赔偿7万元,案件尘埃落定。
尽管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翟欣欣仍有机会上诉寻求轻判,但本案受舆论高度关注、证据链完整且司法机关审慎严谨,改判可能性微乎其微。
表面看,苏享茂付出生命代价与翟欣欣仅获12年刑期的对比令人唏嘘,但法律裁量的逻辑需回归罪名本质与量刑规则。
回溯案情脉络,二人于2017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6月闪婚后,翟欣欣在7月提出离婚,并频繁以举报相威胁,索要1000万元现金及房产。苏享茂被迫转账660万元并过户海南房产后,仍遭持续勒索。
这些财产最终经2023年民事诉讼后已全部追回,虽属物归原主,但过程耗时六年。除财产返还外,翟欣欣还需承担刑事罚金10万元与民事赔偿7万元,前者纳入国库,后者涵盖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
刑事责任的界定则需结合《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框架。该罪名分三档: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数额巨大处3年至10年,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至15年。
各地区对“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略有差异,但普遍以30万至50万元为起刑点。翟欣欣案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远超法定“特别巨大”标准,故适用最高档量刑区间。
最终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既符合10年至15年的法定范围,也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虽未达顶格15年,但已属从严惩处。
值得深究的是,为何未对翟欣欣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关键在于罪名性质。敲诈勒索属财产犯罪,与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存在本质区别,我国刑法对敲诈勒索罪并非配置无期徒刑和死刑。
同时,单项罪名有期徒刑的上限为15年,数罪并罚方可突破此限。本案中,翟欣欣仅触犯敲诈勒索一罪,故无法突破15年的有期徒刑量刑上限。
因此,对翟欣欣量刑12年符合法律规定及翟欣欣行为对苏享茂及其家属造成的不可逆的严重伤害。
正义或许迟到,但从未缺席。翟欣欣案的最终裁决,既是对受害者的告慰,也是对潜在违法者的震慑。
它提醒我们,任何以胁迫为手段的财富攫取,终将在法律的天平上现出原形;而法治社会的进步,正体现在对每一起案件的精准量刑与对每一份权益的坚定守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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