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引发了大量劳动者的广泛热议:公司派客户经理小王去新疆出差一个月,差旅费预估超2万元。小王多次申请预支被拒后选择"原地待命",结果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
这波操作,简直让企业主们"笑"不出来啊!
01、从"差旅费"到"被旷工"
2021年8月,小王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客户经理。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可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2024年8月19日,公司安排小王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估算一下,差旅费用超过2万元——这对普通打工人来说可不是小数目。
小王多次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希望预支这笔差旅费。但公司均以"无制度规定"为由,拒绝了小王的合理请求。
在预支申请屡次被拒的情况下,小王未能前往乌鲁木齐出差,而是坚持在原工作地点正常打卡出勤。
令小王没想到的是,公司以他"违反规章制度、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公司还拒绝支付他2024年8月的提成佣金1543元。
小王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违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009.52元,以及被拖欠的提成佣金。
02、法院:不算旷工,解除违法
法院认为,劳动者出差是因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相关差旅费用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有责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差旅费预支和报销制度,以保障员工正常履职。劳动者对此并无先行垫付的法定义务,尤其当预估费用巨大时,用人单位更应主动预见并妥善安排,避免给员工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旷工"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不提供劳动
本案中,公司安排小王去乌鲁木齐出差一个月属于临时性的工作任务指派,并非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变更。
小王虽未前往出差地点,但始终坚持在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打卡出勤,表明其主观上并无拒绝工作、逃避劳动的意思,客观上仍在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主要劳动义务。
小王未能出差的关键原因在于公司拒绝解决大额差旅费的预支问题,其选择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是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尽力维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状态,行为不应认定为旷工。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3009.52元
03、大多数企业开除员工有多任性?
这不是个案!现实中,企业单方解除员工是最容易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形之一。很多企业管理者一拍脑袋就做决定,结果是赔了金钱又损声誉,还搞得团队人心惶惶。
“我不满意就让你走人!”
“顶撞领导?直接开除!”
“不服从安排?卷铺盖走人!”
这些任性解雇的戏码每天都在上演。数据显示,劳动争议案件中,超过70%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关,其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因为操作不当而败诉。
赔钱都是小事,企业声誉受损、团队士气低落、管理陷入被动,这些隐形成本才是真正致命的!
04、企业如何才能避免这种坑?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规范用工流程:对现有的用工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诊断,找出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从员工招聘入职到离职手续办理,每一个环节都应有详细的操作规范和指引,确保企业用工过程的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管理者培训:让企业管理者和HR真正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而有效规避用工风险。
(4)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企业不仅要规范用工行为,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者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员工关怀意识,促进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中企寄语】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用工管理制度,并非对企业的苛求,而是规范内部管理、降低用工风险的内在需求。只有企业真正树立"合规即效益"的理念,在管理中兼顾刚性制度与人文关怀,才能构建更稳定的劳动关系,形成"企业安心经营、员工尽心工作"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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