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超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59.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淮北环罚〔2025〕8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经查,该公司1号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工控机数据显示:2025年7月23日至24日颗粒物日均值分别为16.73mg/m3、16.29mg/m3,分别超标0.115倍、0.086倍;2025年7月14日至8月6日二氧化硫日均值最大值为98.2mg/m3,最小值为32.7mg/m3,最大值超标2.273倍;2025年7月14日至8月6日氮氧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401.0mg/m3,最小值为197.3mg/m3,最大值超标1.673倍。查看4号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工控机数据显示:2025年7月15日至8月6日二氧化硫日均值最大值为80.9mg/m3,最小值为30.9mg/m3,最大值超标1.697倍;2025年7月14日至8月6日氮氧化物日均值最大值为424.4mg/m3,最小值为276.3mg/m3,最大值超标1.829倍。
以上事实,有10项证据证实。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专用裁量表6-1,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淮北矿业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是一家以从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67.6483%,多家国有企业参与持股。
官方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系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重点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制造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工厂。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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