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时有发生。但如果借款人突然离世,其继承人又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出借人的钱还能要回来吗?谁来负责处理这笔债务?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一起借款人死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明确了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
案例简介
原告与借款人系亲戚关系。自2016年起,借款人多次向原告借款。2021年2月,双方经结算,借款人向原告出具《借款单》,确认欠款31万元。后借款人不幸病故,其五位继承人均向公证处声明放弃继承遗产,并共同推选借款人配偶作为遗产管理人。因原告多次与各位继承人沟通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债务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但借款人确有遗产未清理的情况下,继承人是否还需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承担责任?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实际出借金额为31万元,借款人生前归还了7000元,尚欠30.4万元。借款人有登记在其和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屋遗产尚未发生继承。法院认为,五被告作为继承人虽放弃继承,但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不因此消灭,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本案中继承人已推选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的义务,其他继承人虽然放弃继承,亦应当依法妥善保管遗产,并协助进行遗产处理。故本案中,被推选出的遗产管理人负有清理遗产并清偿债务的法定义务。法院判决被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对借款人的遗产进行清理,在借款人遗产范围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4万元。判决后,未有当事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明确了放弃继承≠不用还债,《民法典》对借款人去世后债务的处理明确为债务人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予以清偿,并不意味着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财产范围为零,债权人的债权即无法得到救济。在债务人确有遗产的情况下,无论是继承人推选还是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都必须依法履行清理遗产、清偿税款和债务的职责,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
借款人去世后,继承人如决定放弃继承,应积极配合完成遗产管理人的推选和工作,妥善清理被继承人债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另外,对于出借人起诉时的管辖问题,因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尚未清偿的债务引起的纠纷,需查明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继承人的继承范围,以便厘清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应承担的清偿责任。因此,以继承遗产诉讼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更有利于该类案件的处理,该类案件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供稿|民二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周 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