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
本案时间线:
2017年9月7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轻生,其留下遗书称,翟欣欣隐瞒婚史在婚恋网站认识他并闪婚,并以举报他个人漏税、名下公司灰色运营等为要挟,向他索要1000万元及海南房产。苏享茂签署了相关离婚协议,资金链已经断裂。苏享茂去世后,其家属起诉翟欣欣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并要求返还千万财产。 2023年3月31日,该事件民事部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以及撤销翟欣欣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2023年5月12日,苏享茂家属确认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 2023年5月20日,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立案。 2024年3月7日,苏享茂哥哥苏享龙发微博称,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已移送法院。 2025年1月21日中午,经过3个多小时的审理,翟欣欣敲诈勒索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结束一审。苏享茂家属告诉记者,翟欣欣出庭接受审理,对指控的敲诈勒索罪名认罪认罚。
来源 中国经营报、新华社、北京海淀法院、澎湃新闻等
责任编辑 吕世成 严云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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