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合肥路690地块项目批前公示,引起国泰华府业主和格兰德家长们的强烈反对。据了解,此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青岛市自规局)就不采纳市民投诉,将该地块用地属性发生变更,使容积率2.0的地块变成3.4,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与学校一墙之隔的位置建立两栋高度接近70米的超高工业厂房。
拟在合肥路690号建设的青岛能源科创产业园项目,规划建设2栋高层工业厂房及1栋工业园区配套楼,其中2栋厂房的高度为64.7米、47.9米,1栋配套楼的高度为24米。其中北侧3#厂房距北边劲松三路259号国泰华府小区2、3、5号楼仅90米,南侧2#厂房与格兰德中学、格兰德小学仅一墙之隔!
规划带来的恶劣影响:
一、光照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中第二章第二节“一级区区划指标表2.2.1”,山东全境为Ⅱ型气候区。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第4章“表4.0.9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Ⅱ型气候区城区常住人口≥50万人的,大寒日的日照时数不得低于2个小时。
国泰华府小区位于北纬36.1°,大寒日的太阳直射点大致位于南纬20.2°,根据太阳高度角的计算公式可得出,小区大寒日的正午太阳高度角为90°-|36.1°-(-20.2°)|=90°-56.3°=33.7°,根据阴影长度公式计算,阴影长度=64.7/0.6670≈97.06米,也就是会影响2、3、5号楼的低楼层采光时间,无法满足国家对居民住房的建设标准。
二、噪音污染
噪音影响,工厂机械设备运行、运输车辆,不可避免的会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住宅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区、学校所在的区域,不得建设、使用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施。工业厂房西侧、北侧近邻居住区,东侧、南侧紧邻格兰德中学、格兰德小学,工业厂房建设后会严重影响居民、学生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三、环境污染 污染物排放
64米高的厂房位于小区南侧90米处,项目运营期间,必将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工业厂房距离学校最近的位置仅有二十余米,严重危害数千名师生及居民身体健康!
4、 道路交通压力
地块附近有两所小学及一个大型综合体,产业园的落地会导致周边交通压力巨大,师生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
安全与卫生防护是底线
安全距离是为了保障周边居民和单位免受污染、爆炸、火灾等风险的影响。工业厂房与学校的距离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设定的防护距离要求,否则不允许通过审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环评文件会重点评估项目对周边敏感目标(包括学校)的影响,并提出严格的环保措施和防护距离要求。如果环评结论认为项目对学校环境可能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项目将不能通过审批。
学校周边为何通过工业厂房的建设规划,青岛市自规局的相关领导为什么不考虑数千名在校师生及居民的身心安危坚持进行项目审批,有没有将人民安危放在第一位,其中有没有非法利益的输送,相关市民表示将誓死抵制,持续向中央巡视组及各级媒体进行举报维权,希望青岛市自规局相关领导能为人民利益和身心健康考虑,对该项目工业厂房重新做出研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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