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造黄谣也是不允许,即使是在亲人群不行!
杭州女教师在三人微信群聊八卦被行政拘留2天就是明显的例子!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杭州一女教师林女士在一个3人组成的闺蜜群造谣“某女老师卖淫”。
随后李女士被行政拘留2天,另外有2个老师也被拘留,林女士觉得自己“冤”。
目前,林女士已起诉公安局, 天台县有关部门称,该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一切等判决结果。
简要回顾下事件经过:
2014年11月26日,在杭州当老师的林女士,在与两个闺蜜组成的“果冻局长群”聊天。
不知道林女士从哪里听到一个“八卦”,于是就与闺蜜“分享”,称“女老师卖淫”,听说被抓了。
于是群里的一个闺蜜,就在聊天中回应林女士,称自己没听说啊,连说了两个没听说。
我们大家知道女生八卦是无止境的,在闺蜜群分享还不算,于是又找了个比较好的同事分享。
于是林女士又将“女老师卖淫”等八卦信息,分享给了同是老师的赵某某。
2天后,林女士又起了八卦心思,将同样信息分享给了父母所在的微信群“仙女下凡”。
好了林女士的这则“八卦”,通过这些传播不小心又传播到其他人,恰好被造谣的人都知道了。
于是被造谣的老师,拿着证据第一时间跑去天台县公安局报警了。
2024年12月3日,天台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第一时间赶去杭州找林女士,带她去警局开始调查。
帽子叔叔先是查看了林女士手机的聊天情况,然后连夜接受了帽子叔叔的问询。
接受帽子叔叔问询之后,林女士就赶回家了,没想到第二天早晨,就接到天台县帽子叔叔电话。
帽子叔叔说,让她赶快从杭州赶去台州天台县,声称是“领导要找你谈话”。
令林女士没想到的是,帽子叔叔让她过去,是告知她要对她实施拘留。
被林女士造谣的老师报警后,帽子叔叔经过调查,天台县公安局做出了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书写明,林女士在微信群将天台中学女老师xx卖淫信息在闺蜜群传播。
然后又传播给个人,随后又传播给了父母群,随后不实信息被扩散。
该不实消息对被造谣女老师的名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构成了诽谤,并且严重影响了工作生活,情节是属于比较严重的。
基于此,天台县公安局决定给予林女士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
不仅如此,与林女士聊天的闺蜜、还有另外赵某某也被行政拘留。
在群里面与林女士互动的那个老师,是一名编制内的老师,
随后林女士然后将聊天截图转给赵某某,又发给父母组成的三人群,最后该不实信息传播。
被造谣的女老师第一时间报警了,随后林女士被拘留2天,群内一闺蜜也被拘留2天。
被拘留的闺蜜,在天台当地也是一位编制内教师,她也被给予行政拘留2天处罚!
群内另外一名闺蜜,是培训机构的老师,不知道是没说话,还是啥的,她并没被拘留。
另外林女士私下与赵某某谈论此事,最终也被罚了拘留4天。
赵某某也是一名老师,但她怀孕了,所以并没有真正地执行拘留。
如今此事已经过去了近一年,林女士觉得自己被处罚拘留很“冤”。
一方面,林女士觉得一个是父母群,一个是闺蜜群,人数只有3人的群,没有主观故意去造谣。
另一方面,林女士表示,她曾在天台中学工作过,在当地听到了各种传言,然后才在微信群聊。
林女士表示,他们的聊天是内部私人闲聊,具有私密性,不可能对对方造成社会评价的影响。
再一方面,林女士看来,她并没有参与制作及传播谣言,不能将影响简单粗暴的归咎于她。
基于此,林女士直接以日常聊天为由起诉了天台县公安局,要求撤销处罚,并赔礼道歉。
那么,被造谣的天台中学女教师又是什么身份呢?
据悉,该女老师是一名年轻女老师,刚刚进入天台中学没多久,平时大家对她的表现比较认可。
另外,该女老师还是一名班主任,目前该女老师的教学工作并没有受到影响,还在正常上班中。
对于后续的进展,记者采访了天台县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表示,案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而记者也采访了当地始丰派出所,该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透露案情。
回顾下整个案件,如果没有在微信群八卦造黄瑶的事情,那么这个信息就不会广泛传播。
这就不会对天台中学的女老师造成社会地位降低等影响,这方面来看,造黄谣确实是不对的。
但在三个人的微信群嚼舌根,因诽谤被刑拘,这就需要看法官判定了。
我们静待9月24日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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