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存在以下5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并处罚款合计147.96万元。
民生银行又被罚 网站截图
相关信息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违法行为类型为:
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2.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
5.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还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三名人员做出了处罚。
郭某明(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经理)因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万元。
张某琳(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小微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厦门分部副总经理)因对该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林某泉(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因对该行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5万元。
今年以来,民生银行已经多次收到主管部门的罚单,加上厦门银行这张罚单,累计约2700万元。
9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民生银行因系统使用管控不到位、基础软件版本管理不足、生产运维管理不严等,被罚款590万元。
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民生银行海口分行因贷款管理与票据业务管理存在双重失职行为,被监管部门处以95万元罚款。具体违规事项包括贷款管理不尽职、票据业务管理不尽职。与此同时,该行两名相关责任人也因管理失职受到处罚:王子安(时任海口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被警告;韦刚(时任海口分行企业金融一部负责人)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尽职同样被予以警告。
7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银行沈阳分行因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超流动资金需求发放贷款被处罚款60万元。另外,时任沈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陈晓璐被予以警告处罚。
2月18日,延边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延边分行因贷后检查不尽职,未发现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关系人,最终形成不良贷款被罚款30万元。同时,苏醒(时任民生银行延边分行行长助理)因贷后检查不尽职,未发现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关系人,最终形成不良贷款,被警告;严龙男(时任民生银行延边分行副行长)因贷后检查不尽职,未发现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关系人,最终形成不良贷款,被警告。
1月,民生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多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99万元,罚款1705.5万元。
此外,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还以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判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10万元。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副行长赵文洁同时被罚1万元。
从半年报来看,民生银行的业绩也表现一般。民生银行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23.84亿元,同比增长7.83%;但归母净利润(213.80亿元)同比下降4.87%。截至6月末,资产总额约7.77万亿元,降幅为0.59%;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约4.47万亿元,增幅0.44%;吸收存款总额约4.31万亿元,较上年末增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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