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毒艺人苏永康原定于浙江温州举办的演唱会,在网友投诉后被取消,人民网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光取消不够,必须追责”。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社会对劣迹艺人零容忍的警钟。
苏永康2002年因涉毒被捕,强制勒戒11天,这一劣迹成为其演艺生涯的“污点”。他不仅未彻底反思,还试图在内地复出开演唱会,甚至通过审批,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战。
毒品是社会的毒瘤,禁毒工作关乎国家安危、民族兴衰。演艺人员作为公众人物,本应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却涉毒违法,给喜爱他们的粉丝,尤其是青少年带来恶劣示范。此次苏永康演唱会取消,是公众对涉毒行为零容忍的体现,也是对法治和道德底线的捍卫。
但事件背后,审批环节的漏洞更值得警惕。为何涉毒艺人能通过省厅审批?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会有更多“苏永康”钻空子。因此,追责审批部门刻不容缓,只有堵住监管漏洞,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劣迹艺人复出。
每一次对涉毒艺人的宽容,都是对缉毒英雄的亵渎。社会必须坚守底线,让涉毒艺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法治和道德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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