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现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次江西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件信息。
江西省2025年度第一批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信息表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情况
公布机构
1
91360622MAC4R09N5X
鹰潭市来奇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配宸
鹰潭市余江区眼镜产业园区
经查,鹰潭市来奇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张香女等67人2024年4月-9月的工资共计910442.35元。
余江区人社局初步查实并立案后,2024年9月13日,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余人社监令字〔2024〕7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余江区人社局于2024年9月29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余人社监理告字〔2024〕7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10月21日,余江区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余人社监理决字〔2024〕72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吴配宸系台湾商人,拖欠工资之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配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迅速回去台湾,且失联,涉嫌欠薪逃逸,余江区人社局于2025年1月17日将此欠薪案件移送公安分局处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在网上追逃。
区工业园区启动应急程序,先行拨付46万元资金至区人社局解决拖欠工资账户,于春节前支付到位。
鹰潭市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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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九村联合针织有限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刘国平
鹰潭市余江区黄庄乡产业扶贫车间
经查,鹰潭九村联合针织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刘国平)拖欠吴米顺等37人的工资共计人民币315258元。
余江区人社局初步查实并立案后,2025年3月12日,向刘国平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余人社监令字〔2025〕第15号)行政执法文书,刘国平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在调查过程中,2月14日初次前往黄庄乡由乡政府分管领导联系刘国平,并约定于2月17日核实工资兵协商支付,但刘国平2月17日未到场,随后拒不接听工作人员电话,明知拖欠工资却拒不配合调查,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且失联,涉嫌欠薪逃逸,余江区人社局于2025年5月26日将此欠薪案件移送公安分局处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将刘国平羁押归案,现其家属正在筹集资金。
鹰潭市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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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稆凡建材有限公司
刘建明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李家村001-2号
拖欠占德伟等4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6.4068万元未支付。
已对该公司欠薪问题,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现仍未整改到位。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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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宇瑞钢结构有限公司
张斗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6号红五星文创园3号楼3层335
赣州市宇瑞钢结构有限公司拖欠谢某等13名民工共计79109元。
2024年12月17日,瑞金市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瑞人社监令字〔2024〕35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民工工资,也不配合调查处理,赣州市宇瑞钢结构有限公司存在故意逃逸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且欠薪数额较大,经瑞金市人社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该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于2025年1月21日移送瑞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立案侦查。
赣州市瑞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91360703MA3ACR6D50
江西三钢重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赖闽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蟠龙大街60号-2层
西三钢重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承建的赣州绿地国际博览城商住小区二十八期工程项目拖欠张某等136名民工工资共计200万元。
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3日分别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赣州市人社监询字〔2025〕专(1)005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赣州市人社监令字〔2025〕专(1)004号),该公司均逾期未提供相关询问材料。因该公司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在2025年2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赣州市人社监罚告字〔2025〕专(1)001号),2025年3月24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州市人社监罚字〔2025〕专(1)001号),处以行政罚款10000元。目前已确定该公司承建项目拖欠张某等136名民工工资共计200万元,已支付到位65万元。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92360733MACR3Q0K4X
会昌县牛品鲜餐饮店
王华平
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月亮湾中央星城6号楼-104铺
会昌县牛品鲜餐饮店拖欠胡某等7人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工资共21773元。
2024年4月17日,会昌县人社局对该公司欠薪行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人社监令字〔2024〕21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因该公司未按期支付员工工资,会昌县人社局于2024年5月14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理告知书》(会人社监理告字〔2024〕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会人社监罚告字〔2024〕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会昌县人社局在2024年6月5日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会人社监理字〔202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会人社监罚字〔2024〕2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剩余拖欠工资并处以行政罚款18000元,2025年3月14日会昌县人社局已向会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裁定准予执行。
赣州市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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