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翟欣欣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今年1月21日,该案开庭审理,苏享茂家属曾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翟欣欣在庭上认罪认罚。
据媒体报道,2017年3月30日,苏享茂通过世纪佳缘网站VIP服务认识了翟欣欣,之后与她确定了恋爱关系。
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享茂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
7月至9月间,翟欣欣提出离婚,以举报苏享茂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苏享茂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并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欣欣,但翟欣欣仍步步紧逼。
9月7日,苏享茂留下遗书后坠楼身亡。
从相识到结婚仅69天,从结婚到离婚仅42天,翟欣欣仿佛赶工期般,一气呵成地完成了对被害人苏享茂的“猎杀”。把婚姻经营得如此不带感情,如此果决地将前夫逼上死路,让翟欣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恶女的代名词。
翟欣欣敲诈勒索案已经从一个刑事案件,上升为审视法治健全性、道德教育有效性、婚姻价值观及舆论理性的社会借镜。而这个以建立亲密关系为陷阱,以“情”为勒索手段的“祖本”杀猪盘,终于在8年后,于法律的审判下画下句点。
这是正义的胜利,更是法治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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