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女孩媛媛跳舞时突发疾病身亡,被家人送往火葬场火化。这时,一名青年发现了年轻貌美的“女尸”,心怀恶意,对女尸做出了不当行为。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 “女尸”却因突然的撞击而奇迹般地复活了。随后,“女尸”立即报警,并当场逮捕了这名青年。
那么问题来了,这名年轻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李某,是一家殡仪馆的检查员,主要工作是防止有人窃取相对新鲜的尸体来出售他们的器官。
他在工作中惊讶地发现有具尸体非常漂亮。她不仅身材好,皮肤白皙,脸上还化了妆,显得很漂亮。而且死者死的时间不长,并没有什么异味,也没有特别僵硬的感觉。
这种让正常人感到浑身冰冷的东西,却吸引了疯狂的李某。李虽然有些犹豫,但心想,这已经是一个死人了,他的举动根本不算什么。于是,他再三犹豫之下,却还是“强奸”了女尸。
谁知李刚穿上裤子,就听到“女尸”里传来了声音:“你在干什么?!”
安静的太平间里突然出现这样一句话,着实让李大吃一惊。他立即跳了起来。当他看清那是女尸在说话时,他吓得失去了理智,以为自己受到了上天的惩罚。尸体“复活”了。
原来,媛媛是一名专门教孩子们跳舞的舞蹈老师。她在上课过程中晕倒,送医后被宣告死亡。
此时,本该被火化的媛媛,却奇迹般活过来了。工作人员拨打了110和120,等待警察和医生到来。
经过医生和多位专家的研究诊断,发现媛媛体内出现了罕见的“悬浮死亡”现象。媛媛在教舞蹈时,舞蹈动作比较剧烈,导致她大脑缺氧。当大脑缺氧时,心脏和脉搏就会停止跳动,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李某强奸她时,动作比较剧烈,引起晃动,导致媛媛大脑中的血氧逐渐升高,才可以呼吸。
虽然媛媛确实被李某强暴了,但也正是因为这个举动,才救了她一命。于是,经过协商,媛媛和父母决定原谅李某,并写了一份谅解书,不再追究李某的强奸行为。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只是猥亵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由于媛媛当时已是持有死亡证明的“死人”,李某并没有违背死者的意愿。他只能说自己侮辱了身体,构成侮辱身体罪,但不构成强奸。
为此,法官也犹豫不决。这确实是一个罕见的案例。媛媛被强奸后复活,如何确定这一点?反过来想,正是李的行为才导致了媛媛的康复。如果没有这场闹剧,圆圆早就被火化了,这条命也就消失了。客观上,李虽然动机不纯,但最终却得到了一个好的结局,也确实救了媛媛的命。
法院认为,李某的强奸行为存在,构成侮辱尸体罪。但客观上,李某挽救了媛媛的生命,加之媛媛家人已对其表示同情,法院决定酌情减刑,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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