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注意!
9月17日
孝感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孝感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
和机动三轮车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
内容如下
关于孝感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
和机动三轮车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规定,进一步改善孝感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公安局决定重新调整限行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货运车辆禁行限行措施
1.重、中型货车限行区域:宝成路-黄陂大道-天仙北路-澴川路-槐荫大道澴川路口至黄香路口-黄香路槐荫大道路口至孝武大道路口-东闸路-孝武大道东闸路口至董永路口-天仙南路槐荫大道路口至沿河南路口-沿河南路等10条道路所围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10条道路)。以上区域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每天6:00-23:00禁止在限行区内通行。
2.国四(国Ⅳ即我国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货车禁行区域:宝成路(城南大道交叉口至孝云大道交叉口)(以下简称“**路口”或“**大道口”)-孝云大道(宝成路口至永安大道口)-永安大道(孝云大道口至董永路立交桥)-黄香路(董永路立交桥至京广大道口)-京广大道(黄香路口至聚贤路口)-聚贤路(京广大道口至槐荫大道口)-槐荫大道(聚贤路口至福源路口)-福源路(槐荫大道口至硚孝大道口)-硚孝大道(福源路口至南环线口)-南环线(硚孝大道口至北京南路口)-北京南路(南环线口至城南大道口)-城南大道(北京南路口至宝成路口)等道路路段所围区域内所有道路路段(不含上述道路路段)。以上区域全天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中型货车通行。
3.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管理措施:因建筑施工、物流配送、物资运输等确需在限行禁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运车辆,需达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国三、国四排放车辆通过深度治理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并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凭货车电子通行码(或纸质通行证)按指定的时段和路线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货车允许在城区限行禁行区内24小时通行。申领方式:可在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货车通行码/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选项内,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工作日当日可审核通过。
二、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禁行措施
1.禁行区域:聚贤路(孝汉大道口至复兴大道口)-复兴大道(聚贤路口至澴川路口)-澴川路(复兴大道口至城南大道口)-城南大道(澴川路口至河口大桥东堤口)-河口大桥东堤(城南大道口至孝云大道口)-孝云大道(河口大桥堤至永安大道口)-永安大道(孝云大道口至董永路立交桥)-京广铁路线(永安大道口至聚贤路口)等道路路段所围区域(不含以上道路路段)。
2.禁行时间:孝感城区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3.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管理措施:从事生产、生活必需物品运输服务的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须统一外观标识、编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道路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1:30-13:00,17:00-19:30)禁止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三、其他规定
凡违反上述限行禁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7日起施行,2022年《关于孝感城区实施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关于调整孝感城区重、中型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孝感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7日
来源:孝感日报 孝感公安
制作:包梦婷
校对:李舜钇
责编:盛为华
终审:朱霞
出品:孝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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