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金融行业加速分化的2025年,持牌机构的中期业绩表现备受市场关注。根据马上消费金融参股方重庆百货大楼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马上金融实现了87.35亿元营收与11.55亿元净利润。
不过,在稳健的业绩表现之外,对于正推进资本市场进程的马上消费金融而言,行业及市场也留意到其在合规运营层面存在的一些待优化空间。
业绩增长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大?
横向对比来看,马上消费金融上半年的业绩表现确实可圈可点。
在蚂蚁消费金融资产规模缩水、招联消费金融营收利润双降的背景下,其收入同比增长12.96%、净利润增长8.07%的成绩,使其稳居行业营收第二、净利润第三的位置,成为少数上半年净利润突破10亿元的消费金融机构。
回溯近年发展态势,在消费金融行业调整的背景下马上消费金融的业务规模扩张节奏有所放缓。
根据其第一大股东重庆百货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5.60亿元,较2023年末的712.80亿元减少57.2亿元,同比降幅为8.03%;营业收入为151.49亿元,较2023年的157.95亿元同比下降4.09%。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该公司净利润实现22.81亿元,较2023年的19.82亿元同比增长15.09%,呈现出营收微降但利润增长的态势。
财报数据显示,2024年其信用减值损失为38.60亿元,较2023年的60.24亿元大幅缩减35.92%,成为推动净利润增长的关键因素。对于正处于稳健发展阶段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而言,如何依托核心业务增长与高质量运营实现盈利提升仍是长期需要关注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起马上消费金融的不良贷款率便进入上升通道,2022年末为2.05%,2024年末已攀升至2.49%;不良贷款余额从12.84亿元增至15.33亿元,同时应收联合贷款项余额高达39.16亿元。
五年代理催收费超百亿?
根据其2024年财报披露,公司当年业务及管理费中的代理催收费用为31.28亿元,结合此前年度公开信息推算,2020年-2024年五年间该类费用累计已超过百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不同消费金融机构对相关费用的财报披露口径存在差异,多数机构未单独列示“代理催收费”,多归入“外包服务费”“外包费”等类目。
以同行业机构2024年数据作为参考,招联消费金融财报中“外包服务费”为5.89亿元,中原消费金融财报中“外包费”为2.37亿元。从公开数据对比来看,马上消费金融在该类支出上的规模相对突出。
需要注意的是,高额投入似乎并未换来合规的催收效果。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马上消费金融”相关投诉量已超7万条,虚假承诺、违规扣款、暴力恐吓、侵犯隐私等问题反复出现。
其中,有多位用户反映即便主动与客服协商还款方案、明确表达还款意愿,仍会遭遇客服拒绝甚至辱骂,随后便是不分昼夜的电话骚扰、短信轰炸,亲属、好友及工作单位也会被波及,正常生活与心理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更值得警惕的是催收环节的关联交易隐患。多家媒体报道提及,马上消费金融合作的催收机构中,重庆信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而中关村科金是马上消费金融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31.43%,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均为赵国庆。
这种“股东关联+高管重叠”的双重绑定关系,使得催收业务的独立性与合规性存疑,也让外界对催收费用的定价公允性产生质疑。
马上消费金融曾在2023年12月因“贷前审查不审慎、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被原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处以100万元罚款。
消费者权益应受到保护
根据央广网此前的报道,马上消费金融旗下平台“安逸花”的会员服务,还被指通过捆绑销售变相推高贷款成本,规避24%的监管利率上限。
近期,多位用户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逸骊生活”会员,每月被扣除40元或98元会员费,且关闭渠道隐蔽难寻。
据悉,“逸骊生活”会员设置了三种收费模式:9.9元/月的钜惠服务、40元/月的标准服务、98元/月的尊享服务,平台还额外推出1.9元/月的“专属特权”吸引用户。
但会员难以发现的是,在“同意并提交借款申请”按钮下方,会员开通选项以灰色小号字体呈现,用户一旦勾选,便会默认自动续费月费最高的98元尊享服务。对于急于获得贷款的用户而言,很容易将该选项误认为借款必备协议,从而被动陷入高额会员费的循环。
同时,扣费模式的模糊性进一步加剧了用户不满。平台优先推荐的“先享后付”支付方式,实际是从用户信用额度中扣除会员费,并在次月还款账单中生成订单。
但《逸骊生活服务协议》中仅提到“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银行账户支付服务费”,未明确提及信用额度扣费,这种信息不对称让用户难以察觉费用明细。
进一步来看,会员费与常规贷款还款账单的合并展示增加了用户清晰核算实际借贷成本的难度。多位行业分析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此类“基础利率+会员费”的收费组合,若未将会员费全面纳入综合资金成本进行统一披露,可能导致用户对真实借贷成本产生误判。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需以清晰易懂的方式披露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而上述收费与披露环节的设计存在侵犯用户自主选择权与知情权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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