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技术员的“灰色地带”
A科技公司(化名)主营云计算服务,员工小甲(化名)担任服务器运维工程师。2024年初,公司以“高薪+股权激励”招募小甲,称其客户为境外电商平台。工作期间,小甲发现部分服务器IP常被境外账号频繁访问,且公司要求其对部分数据“自动备份后立即删除”。小甲虽觉异常,但因公司解释“涉及商业机密”,未深究。
半年后,公安机关查处A公司,查明其实际为跨境赌博及诈骗团伙提供服务器托管和技术支持,涉案资金超2亿元。小甲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
裁判结果:小甲被认定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罪释放。
裁判理由:
主观不明知:无证据证明小甲明确知晓公司业务涉及犯罪,其异常感知未超出合理怀疑范围;
行为未达“情节严重”:小甲仅领取固定工资(月薪1.5万元),未获高额非法利益,且入职时间短;
缺乏直接因果关系:其维护的服务器中仅30%涉及犯罪活动,其余为正常业务,无法证明其技术支持直接助力犯罪;
上游犯罪证据链断裂:部分“被帮助对象”未到案,犯罪事实未完全查清。
三、法律分析:无罪辩护的核心要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帮信罪无罪辩护需紧扣四大要件缺一不可:
1. 主观“明知”的认定突破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构成帮信罪需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辩护关键:
“明知”需达到确定性认知,若仅觉得“业务异常”或“可能违法”,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故意;
需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是否违反行业常规(如数据删除是否属合理风控)综合判断。
2. 客观行为未达“情节严重”
司法解释标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为3名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辩护策略:
剔除合法流水(如工资转账);
核算实际获利(如本案小甲工资未超出行业水平)。
3. 因果关系的切断
核心逻辑:帮助行为需与上游犯罪结果存在直接关联。
突破点:
若帮助工具(如服务器、银行卡)未被实际用于犯罪,或犯罪结果由其他因素导致(如被害人主动转账),则不构罪;
技术中立性论证(如日常运维不属“核心技术支持”)。
4. 上游犯罪不成立则帮信罪无效
法律原则:帮信罪属“从属犯罪”,若被帮助者不构成犯罪(如证据不足或未立案),则帮助行为无罪。
四、风险防范建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提示:
技术岗位需审慎审核业务合规性:对非常规操作(如强制删除数据、境外IP密集访问)应留存书面质询记录;
避免资金混同:个人银行卡不与工作账户交叉,工资需通过正规渠道发放;
留存无主观故意的证据:如工作邮件、会议记录中关于业务合法性的说明。
法律依据引用:
《刑法》第287条之二: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标准;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13条:“明知”“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风险提示
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细节及司法实践,建议咨询专业【刑辩律师】进行个案分析。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荣誉: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免费电话咨询,打开微信关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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