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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五十六期(总第928期)
偶然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近日,长沙长郡斑马湖中学的一位学生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举报称,该校高一、高二等部分班级有“私装监控”的现象。部分班主任在未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于教室安装监控设备。
长沙市教育局回复上述举报称,望城区教育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学校确实存在个别班级自行安装监控的情况。该局已责令未经学校批准、未征得家长和学生同意擅自安装监控的班级,立即拆除设备。
然而,几天后,该学生再次留言称,“距贵局责令整改已过去几天,学校里私装的监控仍未拆除,整改毫无进展。”又过了几天,长沙市教育局回复称,“在收到举报后,我局已责令学校拆除相关设备。对于现反馈的‘未拆除’问题,我们立即进行核实和处理。目前,已督促学校安排专人在今天进行拆除,并确保所有班主任私自安装的监控设备已移除。……”
看了这则新闻我有什么感受和思考呢?
首先,当然要为这位反映问题的同学点一个大大的赞,这是维护自身以及全体同学权益的积极行动,而且反映问题时能做到有理有据,完全有别于时下“盛行”的某种“举报”。如果我是新闻作者,会有意识地避开“举报”这个词。
其次,还要追问几个问题。
1.是谁授权或者默认了班主任在教室私装监控的权力?班主任出于什么目的私装监控,是主动的有样学样还是受到了某种压力的自我保护?
2.如果经过了学校批准、征得了家长和学生同意,班主任就可以在教室安装监控吗?
3.原本为了中考、高考而安装的监控,平时可以随意打开吗?如果说班主任不可以私装监控监控学生,那么,学校的管理层有权力随时打开监控监控师生吗?
4.那些以智慧教室为名的各种监控,从法律角度看合法吗?从教育角度看合理吗?
关于监控问题,我之前写过好几篇文章了,不想再重复过去已经说过的话。
最后,用《论语》中孔子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译文: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
这是政治治理中应该遵循的基本道理,更是学校教育中应该遵循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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