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向终点,法院是否会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外,另行裁定家务劳动的价值?若予以支持,这笔补偿又该如何丈量?
文 | 王秀全 李金萍
典型案例
“钱几乎都是我挣的,你要平分我没意见,凭什么再要100万元的家务补偿?”在法庭辩论阶段,王海龙的质问声裹挟着不甘撞向对面的妻子闫凤。
“就凭这些年我对你、对孩子、对这个家倾注了所有!”闫凤抬眼时,眼底的光比语气更坚定。
多年前,王海龙和闫凤在工作中相识,互生好感,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闫凤发现王海龙上班勤奋拼命,下班也不忘埋头学习。原来,他在备考研究生。对此,闫凤全力支持,清晨早早起来熬粥煮蛋,深夜温好牛奶递到王海龙的手边,连他复习资料的每一笔开销都要货比三家。
王海龙深受感动。2016年5月20日,他捧着自制的玫瑰折纸向闫凤求婚,两人于第二天登记结婚。
婚后的日子浸润在烟火气里。王海龙依旧过着白天职场拼杀、深夜灯下苦读的生活,闫凤则在家庭中精打细算—超市关门前抢购打折蔬菜,手机备忘录里记满收支明细,连给丈夫买支钢笔都要斟酌半小时。
2017年,这个家庭双喜临门:3月,王海龙拿到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4月,闫凤生下女儿小宝。
2018年,为撑起全家开销,闫凤哺乳期刚过便重返职场。每月7000元工资,要负担王海龙每学期4.4万元的学费、女儿的奶粉和尿布等,还有老家婆母的药费。
一次视频通话时,王海龙看见闫凤蹲在地上给女儿补袜子,领口洗得发白,瞬间红了眼眶。“等我毕业就好了”成了他的口头禅,闫凤却含着泪笑:“日子总会甜起来的。”
为准时接送女儿,闫凤两次将公司外派培训的报名表默默塞进抽屉,看着同期入职的同事晋升为主管,也只是将羡慕藏在心底。
2020年,王海龙研究生毕业,顺利入职会计师事务所,月薪1.2万元。闫凤第一次在超市随手拿起进口奶粉,给女儿买乐高时也不再犹豫。那些在经济重压下互相扶持的日夜,本以为会成为相视一笑的温暖注脚,却在婆母病重后悄然变味。
闫凤辞职照料老人,在医院与幼儿园间连轴转。王海龙因工作频繁出差,回家时总带着酒气,对妻子递来的热汤、女儿学会的儿歌,只剩敷衍的“嗯”“知道了”。
小宝5岁生日那晚,闫凤从午后忙到深夜,烤好的蛋糕与炖好的排骨渐渐冷却。直到夜里11点,王海龙才打来电话:“陪客户吃饭呢。”挂了电话,闫凤看着桌上冷掉的蛋糕,小宝趴在餐椅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画给爸爸的贺卡—歪歪扭扭的线条里,画着三个牵手的小人。
矛盾在沉默中发酵。王海龙的行李箱成了客厅的固定陈设,手机里的出差行程表永远排满。闫凤尝试在王海龙难得在家的晚上聊聊自己的烦恼,他却揉着太阳穴打断:“我今天开了8个会,实在没精力听这些家长里短,让我好好休息下,行吗?”
突然有一天,王海龙语气平淡地对闫凤说:“我们没共同语言了。你整天围着家务转,我聊的项目你根本听不懂。”闫凤看着他新买的定制西装,心中莫名地难过:“你考研时,我大着肚子给你洗衣服,你说过共同语言吗?你在北大读书时,我边上班边带娃,你说过共同语言吗?现在,你穿得起名牌,就嫌我算不清报表了?”
2021年3月,王海龙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2022年2月,他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未破裂”驳回;2023年1月,他第三次走进法院。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
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女儿由闫凤抚养,王海龙每月支付3500元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则根据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进行了分割。但法院认为,闫凤所提100万元的家务补偿金额过高,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判令王海龙支付闫凤家务补偿款10万元。
律师分析
一、闫凤有权主张家务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何判定义务的多少呢?需考量时间投入、精力消耗及对个人发展的影响。
本案中,闫凤从2016年结婚至2023年离婚,7年间承担了三重角色—家庭照料者,独自抚养女儿、照料病重婆母,包揽全部家务;事业辅助者,支持王海龙考研进修,放弃自身晋升机会;经济支撑者,在2018至2020年王海龙无收入期间,以7000元月薪撑起全家的开销。闫凤的付出直接导致职业发展受限(如放弃外派培训机会),离婚时经济能力明显弱于男方,符合法律对负担较多义务的界定。
二、闫凤主张100万元家务补偿,为什么法院仅支持10万元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21条,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时间、精力和对双方的影响以及给付方的负担能力、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具体到本案,法院会将家庭生活中的各种情况考虑在内,对夫妻双方的处境和诉求进行客观分析。一般情况下,会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量。
男方收入水平:王海龙税后月薪1.2万元左右,10万元约等于其8个月工资,在合理补偿区间内。
婚姻持续时间:婚龄7年,相较长期婚姻,补偿金额会相应降低。
家务劳动强度:闫凤承担育儿、照料老人、家务劳动,但未提供24小时全职主妇的证据(如无职业中断证明)。
当地生活水平:结合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10万元可部分弥补其职业机会损失及家务劳动价值。
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双方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已对闫凤进行了财产倾斜,家务补偿需与财产分割综合考量。
其实,家务补偿并非辛苦费,而是对婚姻中一方为家庭牺牲个人发展的价值弥补,法院需在保护弱势方与兼顾公平间进行平衡。
在某起离婚案件中,二审法院认定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缺乏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其在小孩年幼时全职在家照顾小孩,客观上导致了其通过工作获取收入的能力有所减弱。再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因素,法院最终酌定丈夫支付妻子家务补偿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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