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小的时候,在英语课上,笔者曾经拿着直尺假装成刀子,扮演麦克白(Macbeth) 刺杀同桌扮演的邓肯(Duncan),那个时候就很知道莎士比亚写的只是故事,不是历史。在他那个时代,他是了不起的通俗戏剧作家。他写了很多有关于历史的戏剧,但是这当中有多少真实成分呢?只能说人名基本上是真的。
某人请国王做客的时候,死在自己家,然后就可以登基了?这样的话嫌疑太严重了。印象最深的戏剧情节不光是那个“杀死了睡眠”的凶手的自责,还有三个女巫说预言的时候那种气氛,还有最重要的古今中外都一致的红颜祸水论点,把祸国殃民叛乱的责任全都推到麦克白夫人(盖尔语Gruoch ingen Boite)头上。
今天我们来捋一捋,真正历史上的麦克白是一个什么样的君主。
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是一个被野心和预言驱使、弑君篡位、最终众叛亲离的暴君。但历史上的真实麦克白(Mac Bethad mac Findláich)与这个戏剧形象相去甚远,甚至可以说,莎士比亚为了艺术效果和政治需要,对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抹黑污名化”,就像对理查三世那样。
首先麦克白是苏格兰人,在他生活的年代,在11世纪的苏格兰,王位继承并非严格的长子继承制,而是遵循一种称为“塔尼斯特里(Tanistry)”的制度。也就是说王位由王室家族(阿尔平王朝)中有资格的成年男性成员(如兄弟、堂兄弟、侄子)竞争或选举产生,以确保国王是一位有经验的战士和领导者,他是合法的国王继承者,没有必要刺杀。
他本人不仅血统“纯正”,还有着强大的势力,而且母亲的家族也非常的显赫。他的母亲多娜达(Donada)是国王马尔科姆二世的女儿。
在他们这种民族文化当中,外孙也是孙子,重要程度并没有变少一点,从小开始,麦克白就是当之无愧的王孙贵胄。他本人也是莫瑞(Mormaer of Moray)地区的领主,是一位权势强大的贵族。
所以麦克白完全拥有继承王位的合法资格,犯不上去弑君篡权。
在他之前登上王位的邓肯国王,是他的表亲,也是马尔科姆二世的外孙,邓肯的母亲碧豪克(大概这么读BeoCho)是多娜达的姐姐。邓肯的本来名字在盖尔语当中,基本可以理解成为“有病”,总之就是那种在某些大贵族眼中,可能不算适合坐在王位上的人。
很可能邓肯有某种不严重的肢体残疾,或者是在继位之后得了什么病,但是应该是阵发性的,因为他还上过战场。
麦克白通过正常的战争行动击败对手,获得王位。1040年,麦克白与当时的国王邓肯一世(Duncan I)在战场上兵戎相见,邓肯先去打麦克白的领地。我们说了他们是表兄弟,邓肯一世确实并非戏剧中描述的年高德劭的长者,而是一位年轻的血气方刚的而且战绩不佳的国王。他率军入侵麦克白的领地莫瑞,在匹特加文(Pitgaveny)战役中被麦克白击败并杀死。
请大家理解,当时的中世纪苏格兰文化中,在公开战斗中击败并杀死一位不合格的国王,被视为一种合法的夺权方式,远非戏剧中那种卑鄙的暗杀。这个就像中国古代某些时期的诸侯争霸,不能说谁就比谁更邪恶。因为当时国家有很多武士阶级在支撑,国王本人就是武士阶级的带头人,所以国王的战争功绩也代表着他的业绩,笔者曾经好好介绍过为了节省税收不愿意出门打仗的亨利六世,看他下场有多惨,被人当成疯子关起来。
麦克白在位17年(1040年8月14日-1057年8月15日),这在当时动荡的苏格兰是非常长的统治期,说明他的政权相对稳定。活到他那个年龄段已经就是达到了当时人们的自然寿命,算是不遗憾。根据记载,他算是成功和贤明的统治者。有历史记载(比如《阿尔巴国王编年史》)称他在位时期是“丰饶的年份”,甚至说他曾“将金银慷慨地施舍给修士”。
因为统治者们大家对宗教势力的态度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利用他们麻痹和统治人民,如果年景好的时候,那就是锦上添花的,如果不好的时候就需要“杀佛”,如果对宗教很宽容,说明这表明该时期的统治可能带来了繁荣和平静。
换一个说法,想想看,曾经在宗教改革期间,一个劲要求离婚,重新找人生儿子的英格兰的亨利八世搞倒了很多天主教堂和修道会,卖了他们的东西,其实这主要也是为了财产的再分配,信仰这个东西就是为了他达到自己目的的一个手段。
所以说回来,麦克白在1050年甚至有足够的底气和财力去罗马朝圣,这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长途旅行(中世纪君主都要努力这样做,代表自己虔诚),只有国内政局稳定的统治者才敢离开自己的国家。
1057年,邓肯一世的长子马尔科姆(即后来的马尔科姆三世)在英格兰军队的支持下入侵苏格兰。英格兰和苏格兰曾经没少打起来,时至今日,他们之间仍然有很多隔阂。麦克白在卢法恩(Lumphanan)战役中被击败并战死,而非死于麦克达夫(Macduff)之手。继任者并非麦克达夫,而是麦克白的继子,就是他妻子第一次结婚的孩子卢拉赫(Lulach),他短暂统治了几个月后也被马尔科姆三世杀死了。
所以说麦克白整体来说并没有比他同时期的君主残暴,甚至可能还好很多呢。对于他那个动荡的民族政权来说,还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大家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说把他讲成暴君靠阴谋手段登基,这是肯定冤枉的,所以既然他的王后没有教唆他谋杀,当然也更冤了。
所以,莎士比亚为何要写这一部这样扭曲历史的作品,骂已经作古的人?
因为他是有政治目的的!
道理就是这样,如果一个当时的媒体大V闲得没事儿开始怼别人,这一定是为了流量,也就是为了钱。当然也有人研究说莎士比亚的才华和灵感来自于他们家其他人,他只是借用了一下,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创作于1606年,主要服务于“重要的观众”,也就是给他钱的人。
1. 国王詹姆斯一世(King James I)是首要的观众和赞助商。詹姆斯一世于1603年成为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共主。他继承了伊丽莎白一世和苏格兰的玛丽的共同遗产,他是苏格兰斯图亚特王朝的后裔。
剧本将詹姆斯的一位祖先(班柯/Banquo)描绘成高贵忠诚的正面人物,并通过女巫的预言暗示了斯图亚特王朝的万世一系(说“班柯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这极大地取悦了詹姆斯一世,这就是当时的政治需要。
也有巩固权力的需要,剧本强烈谴责了弑君行为,强调了颠覆“君权神授”的国王会带来的混乱和灾难,这符合詹姆斯一世关于王权绝对性的政治主张。记住,詹姆斯一世的时代有很严格的出版审查制度。那就是这个时期如果写不好的话,也一样有文字狱,至少切掉耳朵或者手什么的,在宗教战争的时代,情节严重的话,可能就是开膛了。
2. 当时的英格兰观众需要这样的作品。
历史来源的参考资料就很不公平,莎士比亚的主要史料来源是拉斐尔·霍林希德(Raphael Holinshed)的《编年史》,选用了不正确的史料。这本书本身就已经美化了英格兰和马尔科姆三世,丑化了麦克白。在莎士比亚的演绎之后,这就彻底成为了一个极大的反派。
民族偏见也有一定成分,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人视苏格兰为“野蛮”的邻邦。黄头发小裙子和不吹风笛就不吃饭、还有每天跟羊住一块儿……将一个苏格兰国王描绘成残忍、迷信的暴君,符合当时英格兰人的刻板印象和民族情绪。
他这么写就是戏剧效果优秀,说假话更有张力,一个被野心和预言吞噬、一步步走向毁灭的悲剧枭雄,远比一个通过合法战斗夺得王位并统治了17年的复杂历史人物更具戏剧张力和道德警示意义。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对比。
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是卑鄙无耻地暗杀借住在自己家睡着了的国王邓肯,并且说他的统治表现是暴政混乱,国家凋敝;人物形象是犹豫的,迷信的,被野心吞噬的暴君,最后结果是众叛亲离,被麦克达夫砍死,是一个道德悲剧的象征。历史上的麦克白是在公开战斗中击败并取得王位的,并统治了17年;他的统治时期政局很稳定,国家比较繁荣,真正的人物形象是能力强大的合法的军事领主和统治者,是马上得天下的人,最终抵御入侵的时候被马尔科姆三世击败阵亡,在历史当中是苏格兰历史上一位非常正常而且相对成功的国王。
也就是说真正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历史进程当中是通过当时大家都公认的规则脱颖而出,并且成功统治了很长一段时期的国王,他的政绩甚至说是可圈可点的。莎士比亚的形象只能说是戏说这是一个文学创造,是为了戏剧主题和政治需要被重塑的艺术形象,只是为了探讨罪恶命运和野心,是为了当时政治服务的,而不是真正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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