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17岁男孩,唐某和吴某,肯定肠子都悔青了,撒了一泡尿,得赔偿人家110万,这也算是一种“超前消费”吧,只是不知道哪天能挣到这110万。这就是无法无天的代价,这就是造孽的代价。
据南方都市报9月12日报道,唐某和吴某,这两个17岁男孩,与其他一些人,在今年2月24日凌晨的时候,在上海一家海底捞火锅店包间内用餐,吃饱喝足,唐某和吴某爬到桌上,往火锅中小便。
本来在包间里,尿过也没别人知道,只要同行人不说,此事自然也就跟没发生一样,至于会不会遭报应,那是不得而知的了。然而吴某竟然拍视频上传网络,这下闹翻了,海底捞不仅报警还起诉。
或许,这正是一种报应,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就让吴某去拍视频去发网上。警方当时就查到唐某和吴某,依法对唐某、吴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随后,海底捞也向上海黄浦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申请。
海底捞公司将唐某和吴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近日,一审判决唐吴两家赔偿海底捞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商誉损失等共220万。
这220万的明细是,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判决规定,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他们父母赔偿。
为什么不足部分要求父母赔偿?因为这两个人还是未成年人,父母具有连带责任。说起来也算海底捞公司侥幸,如果这两个人到了18岁,其父母就不需要连带赔偿了,而这两个人是肯定赔偿不起的。
现在,这两个男孩17岁,不满18周岁,父母具有连带责任。而不用问,唐某和吴某肯定没什么钱,肯定都是由父母赔偿。家里有钱还好,要是一般家庭,这110万很难吃得消,需要节衣缩食怪好几年。
为什么会判赔这么多呢?看赔偿明细里,大头是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这是有道理的。海底捞是知名餐饮企业,往火锅里撒尿还上传网络,会严重损害其商业形象,消费者可能不愿意去消费。
众所周知,“熊孩子”问题,是近几年教育方面比较常见的问题,也算得上是比较突出的问题。很多家长溺爱孩子,纵容孩子肆意妄为,孩子没有规则意识,没有敬畏之心,到哪里都是任性胡来。
这导致了不少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因为家长疏于管教导致的。溺爱孩子,纵容孩子肆意妄为,结果是什么?这个案例就给家长敲响了警钟,不管好孩子,那就准备好掏钱吧。
正如上面截图里的网友所说,教育不好孩子,心肝脾肺肾都会疼,可能倾家荡产、身败名裂,还可能养儿防老变成养儿害老。所以,熊孩子的家长要醒悟了,溺爱不是爱,溺爱是害,是害儿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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