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 突破成长
——青年律师必备的九项基本能力
律师,是一份对从业者综合素养要求极高的职业。作为律师队伍中的生力军和新希望,青年律师的成长关乎着律师事业的持续发展。作为青年律师,应时刻不忘内外兼修,既要牢牢掌握关乎生存之道的专业技能,更要不断磨砺谋求发展之机的超凡才略。笔者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总结了青年律师必备的九项基本能力,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AI工具使用能力
今年春节,DeepSeek的横空出世无疑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数月已过,关于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工具如何更好赋能律师工作的话题、文章、培训仍大受追捧,AI工具确实能够替代律师完成很多基础工作,但这也让很多青年律师开始焦虑,担心自己的工作会被取代,担心自己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节奏。笔者认为,律师工作致力于解决复杂的社会人际问题,不可能轻易被某项工具所替代。相反,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这些AI工具在工作上如何更好地帮助我们提高工作效率。AI不会取代律师,但那些不掌握基础AI技术的律师可能会逐渐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所以拥抱AI、学习AI、使用AI,让AI成为我们的好助手和第二大脑但也不依附它才能更加强大。
另外,与其担心被取代,笔者认为更应关注的是AI工具对信息差的直接影响。律师之所以能够被信赖、被委托,除了专业技能的加持之外,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因为律师相比当事人而言“专业知识知道得更多”、“分析解答的更有体系”,也就是有信息差的优势。然而,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律师行业正在经历变革,当事人只要工具使用得当、输入口令契合,足不出户便可通过AI工具获取大量有用信息,减少对律师的依赖。信息差的优势逐渐减弱,则要求律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在情绪价值、解决方案、便利程度等方面给予当事人更高质量、高价值的法律服务体验。
二、团队协作能力
青年律师在从业之初多从团队律师开始,相较于个人的单打独斗,团队最大的优势就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团队成员的长处并最终使团队整体的工作效能提高。例如,在团队中,若有人擅长沟通但文字表达能力较弱,而另一人虽不善言辞却在写作上得心应手,将这样的成员组合起来,无论是沟通协调还是文书撰写,都能显著提升效率。通过这种互补合作,团队成员可以相互学习、共同进步,这正是团队协作的“水桶”原理所强调的:识别并整合团队成员的核心能力,从而形成最大合力。
无论是团队成员还是负责人,如何借力弥补不足以实现共赢?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有发现他人闪光之处的眼光,更需要有团队协作的能力和利益共享的精神,这也是一个团队能够长久的基本要求。无论在团队内外,青年律师与他人协作完成既定业务也已成为常态。在工作繁重且枯燥的情况下,与团队其他成员良好协作以营造出快乐、温馨、高效的工作氛围是我们所期待的;另外,协作完成一项工作时,拥有不同经历的人对不同事务的认知、见解必然也会有高低差别之分,互相学习借鉴、共同交流提高便显得尤为重要。
三、行动能力
30岁之前的青年律师,大多还没有开始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压力,暂不用在工作时间之外首选回归生活,有时间和精力去采取行动以改变现状。时间对每个人、每件事的回报都是公平的,我们只有在30岁之前不遗余力地努力并提前做好规划,才能在30岁后压力来临时从容应对。
克服惰性,让偷懒时便会不安成为一种常态。我们已经不是稚子或者学生了,没有人会时刻督促我们去行动,因此不主动出击就会陷入被动,行动上哪怕是矮子也比思想上的巨人更可贵。当然,行动的过程中要勤思考、善总结,这样才能有序成长;在前进的道路上要时常回头审视,做到认真细致、谨慎行事,若错误百出,做了还不如不做。
四、沟通能力
作为律师,工作中最不可能回避的就是与人交往,通过交往传递自己的理论观点、表达自己的真知灼见、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有人常说自己有社恐症,接听电话前都要先做心理建设,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会错失社交带来的快乐和成就感,还会因长期的距离隔阂而阻碍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交流本没有那么难,要多享受为他人提供方案、解决问题后反馈给我们的成就感,亲身体验之后就会发现社交的魅力。
在人际交往方面,青年律师常会犯的三种错误,一是与人交往时一味地交心、交底,而殊不知自己的毫无保留反而有可能成了被他人利用的工具,其实时间、事件才是检验一个人的试金石;二是通过利益输送的方式结交朋友或维系交情,无异于玩火,因为建立在利益上的关系极度脆弱,随时都有将努力付之一炬的可能;三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并认可自己,青年律师常会开启广泛的、不遗余力、没有边界的社交。殊不知朋友在精而不在广,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只要我们保有真诚这一人际交往最可贵的品质,清风自来。另外,在与人交往时,首先要想的是我们能为他人带来什么,而不是我们能从他人那里获取什么。因为只有我们为别人创造了价值,让别人有了如鱼得水之感,别人带给我们价值也自然是水到渠成。
五、统筹协调能力
律所并不是一个过分论资排辈的单位,只要我们有意愿、有能力,自然会有各种可以施展才能的机会与平台。在律师业务之外,从律所各种事务及活动的参与,到律协各种活动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的加入,青年律师既要有参与律所或行业协会相关事务的热情,更要善于通过参与这些事务,锻炼自己的号召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不可否认,投身于律所或律协事务需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与满腔热情,尽管很多事务的参与会占用我们做律师业务的时间且看不到立竿见影的“效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参与会让我们认识更多优秀的同行,会开拓我们的眼界与思路,是提高我们胸怀格局、远见卓识和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另外,能够有机会通过这些事务的参与将自己的一些见解、方法传递给更多的人并让其受益,也是一件颇有成就感的事情。
六、规划能力
无论是发展的需要还是成长的必然,终究会有新的愿景等着我们去实现、有更高的目标等着我们去探索。从团队律师到独立执业,从“单打独斗”到带领团队,从普通执业律师成长为律所合伙人,从律所走向律协,从“万金油”逐步走向专业化,看似遥不可及,其实规划得当、稳扎稳打之下目标并不难实现。青年律师在刚开始做实习律师的时候就需要着手为长期规划做准备,对于成为一名独立律师甚至成为团队负责人时需要掌握的技能要有目的性地学习与掌握。例如,通过指导实习生和师弟师妹,锤炼自己未来作为导师的能力;不要坐等安排,以积极主动的分忧意识参与团队事务的思考及管理,以大局观思考“带团队”所需的格局;不要挑拣业务,先通过办理各种类型的案件来夯实自己的基本功、掌握律师办理基础业务的技能;不要野蛮生长,要不断为自己将来的专业化分工做判断,因为师傅的专业方向不一定就是适合你的专业方向;不要排斥琐碎事务,虽然律所、律协各种管理和服务事务会有些琐碎,但只要用心观察、虚心求教,对于开阔眼界、提升见识还是大有裨益的。
七、情绪管理能力
作为律师,我们深谙规则如何运行,熟知风险如何规避。虽说常常是我们在向别人告知风险,但真正到了自己身上便会发现我们能够承受风险的能力却极低。日常业务、评优等等的得失都在所难免,若因此而悲喜苦乐,久而久之便会让我们开心的事儿越来越少、喜乐的时间也越来越短暂。而苦闷、焦虑、不安却常常会在心头萦绕,这便是被“欲望”不断吞噬的体现。
很多事情是我们不能左右的,既然无法掌控、无法预判,那我们就调整自己,获得时不要过于兴奋;失去时也不要过于悲伤。无论得失悲喜,坦然面对,努力做好眼下的每一件事,简单地做人,开心地生活才是人生的大智慧。
八、学习分享能力
传道授业解惑并非只是资深律师的专利,只要我们在某一专业或专门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或系统的研究成果,我们就可以自信地接受资深律师的赞誉。青年律师要不断总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所得所获,笔者在此推荐两个办法:一是做宣讲,将学习的心得做成PPT提纲然后去与他人分享,在提纲之外的发挥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应急思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二是写文章,当我们将一个问题最终落到文字上时,会使自己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得到一个总结和升华。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并总结出来成为自己的成果,不仅是梳理、强化、再学习的过程,更是把无形知识转化为有形产品的过程,而这些产品往往会带给我们意想不到的业务机会。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当我们有了自己的成果之后,至少可以称之为小“达”了,我们则不能再只是独善其身。一方面,在自己能力具备、业务量允许的情况下,就可以大胆地组建自己的律师团队,将自己“赶上架”之后,倒逼自己不断成长则会成为常态;另一方面,走出律所、走向律协和整个律师行业,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向社会展示中国律师的魅力。
九、公共关系能力
法律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而生,既然如此,那了解社会便是必不可少的。若两耳不闻窗外事,纵然能够修炼自己,但也很难惠及他人。笔者认为,律师可称之为“法律的艺术家”,所谓“艺”是专业技能、是法律功底、是专业造诣,“术”则是将专业技能推介出去的能力。
大多数律师无时不在塑造自己的专业形象、无时不在思考如何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专业造诣,从而实现被人委托以实现自身价值的目的。走出办公室、面向大众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则成为一条路径,小到参加社区、街道的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再到担任各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聘任的兼职,大到担任建言资政、为民发声的“两代表一委员”,都是参与社会活动的体现。多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于私,能够拓展律师的业务路径,为自己赢得各种法律服务机会;于公,能够发挥律师运用专业技能服务社会、服务更广大群体的作用,让更多的人听到律师的声音,对于树立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担当作为的良好律师形象也很有意义。
对于青年律师而言,一方面,要坚信行稳方能致远,执业之初万不可急功冒进,比如在当下自媒体发达的时代,过早打造“网红律师”的人设,可能与未来职业规划不符;另一方面,应积极参与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入门是沉淀的前提,先占有“机会”对青年律师更为重要。
资讯来源 | 全国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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