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潘欣辰 周利钢 记者 王瑞)近日,多名驾驶人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被南京交管部门及时查获,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9月2日凌晨,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轿车驾驶员赵某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赵某称,前一日在外地晚饭时饮酒,后与妻子电话发生争执,一时冲动下他决定连夜驾车赶往河南老家见妻子,途中被交警查获。赵某因酒驾将被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同样,张某也是在外地饮酒后,因电话争吵失去理智,独自驾车试图赶路见面“讨说法”,最终被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内的酒精已达醉酒驾驶标准。张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并承担相应刑事后果。
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为“职业选手”,更应当模范守法、牢记法规,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后果。8月30日下午,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查处一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黄牌大客车时,驾驶人躲躲闪闪,不断试图背对交警。经查,这名驾驶员当天中午在家饮酒,临时接到通知要去接工人下班,他便开着大客车出发上了高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不得考取,并处15日拘留。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饮酒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反应能力会因此降低,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友聚餐时应主动劝阻酒后驾车行为,切勿因一时冲动或侥幸心理导致违法上路。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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