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人们越来越注重个人的身心健康,SPA服务作为一种促进健康的理疗手法,已走进大众健康生活方式的选择中。但本案中,当事人正在接受背部按摩时,却被公安人员传唤,且最终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嫖娼并被行政拘留,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嫖娼,是否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呢?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所辖某派出所接到长沙市芙蓉区某足道店有人从事卖淫的线索后出警,将正在接受背部按摩的姚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询问,并对技师顾某某及前台服务翦某进行询问,查实姚某选定SPA套餐包含了“打飞机”的项目。当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向姚某书面告知拟对其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姚某未提出陈述申辩。随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姚某存在嫖娼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三日并当场送达姚某。姚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审理
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对姚某及证人顾某某、翦某询问确定,当时已谈好了价格并约定手淫方式,且已着手实施,只因公安人员办案导致行为未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十条的规定,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认定姚某存在嫖娼行为并按情节较轻予以处罚并无不当。姚某主张其没有嫖娼行为与客观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另,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在处罚前书面告知姚某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权,并在法定期内作出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故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姚某诉请撤销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原告姚某的诉讼请求。姚某不服,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尚未发生关系,也可按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行为或者发生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明,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嫖 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关系的,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对于前一种行为,可以从宽处罚。
也就是说,姚某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就被带了回去接受调查,所以对其处以了三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但问题是姚某认为自己是正常按摩,没有实施违法行为,不应该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事实上,针对姚某的处罚并非空穴来风,即不仅要对姚某进行讯问,还需要讯问女技师以及足疗店其他工作人员,如果姚某支付的足疗费用远超正常费用,加上女技师等人的指认,完全也是可以对姚某进行行政处罚的。
只不过由于姚某尚未来得及实施,就被抓获归案,这就给了姚某辩解的足够空间,最终,法院审理之后,认定警方的处罚没有程序错误和事实错误,依法驳回了姚某的诉求。
(零度时评综合红星新闻、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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