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新平县司法局获悉,新平县查处首例假律师案,当事人杨某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却多次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并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1.32万元。日前,新平县司法局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一名自称律师的杨某,在收取我的代理费用后并未按约定代理诉讼,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处理。”今年5月,新平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求助。经公安机关初步核查,发现杨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随即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新平县司法局。
新平县司法局立案后查明,杨某在2023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在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多次以律师名义在新平县从事法律服务,共违规代理案件4起,并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诉讼费等费用共计13200元,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新平县司法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64万元。
据悉,新平县司法局将继续推进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真假律师的辨别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对假冒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努力营造健康、规范、优质的法律服务环境。
新平县司法局提醒,无律师执业证不得以律师的身份去代理案件,更不能收取相关费用。假律师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损害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时,一定要查验律师的执业证件,发现是假律师要及时报警或向司法局投诉,司法局将对此予以严肃查处。
记者 管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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