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邵春雷 □吴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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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他从安徽大学毕业后便深深扎根基层法庭;时年52岁,他临危受命挑起无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担子;多年来,他以“简”为生命底色,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里,将法律的铁骨铮铮与司法的脉脉温情,熔铸进生命的每一寸光阴;直到2024年8月2日,他燃尽生命最后一丝烛火,永远离开了他所挚爱的司法事业……
他是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原庭长田明龙。在无为市司法一线,田明龙法官以34载无悔光阴,躬身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千钧分量。他的事迹,是个人信念的巍然丰碑,也是新时代司法工作者“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精神火炬的炽热映照。
严于履职:精研细判守正义,铁肩担道义
“刑事审判,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容不得半点闪失!”田明龙掷地有声的箴言,在34载司法生涯中化作无数坚实的步履。
这份沉甸甸的底气,源于他扎根多年的基层沃土——17年基层法庭的淬炼,让他洞悉世情冷暖、深谙民心所盼;10年研究室的深耕,赋予他对法条融会贯通的深邃理解。正是这份厚积薄发的专业底气,支撑他在52岁执掌刑庭时,以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筑牢司法公正的坚实防线。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作为法律工作者的他,总是以近乎苛刻的“较真”精神捍卫法律尊严。
2020年,一桩横跨15年、涉及15名被告人的涉黑大案压上案头,60余起犯罪事实的证据链条如藤蔓纠缠……办理该案期间,田明龙将办公室当成了“家”,一尺厚的庭审笔录、三大箱卷宗材料,他一页页梳理,一字字推敲,严谨细致,连续数日鏖战至深夜。最终,仅用5天高效庭审便厘清如山铁证,一份432页、字字千钧的判决书掷地有声,精准打击犯罪的同时,在百姓心中筑起坚实的安全堡垒。
田明龙的严谨,也体现在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毫不动摇的双重坚守。安徽培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乐志飞追忆,2018年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56万元损失,田明龙并未简单采信,而是化身“账房先生”,逐笔核对浩繁的银行流水,最终剔除了证据不足的部分,仅认定71.4万元实际涉案资金;对于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他反复核查公安部门原始记录,确认“确系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最终公正采纳了辩护意见。
“在他眼中,辩护意见绝非程序障碍,而是法庭查明真相不可或缺的专业助力。”乐志飞的肺腑之言,正是田明龙践行“法庭之上,众生权利平等”的法治真谛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在他的带领下,无为市法院刑庭先后获评芜湖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其主审的两起案件入选“2020年芜湖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以沉甸甸的实绩,诠释了司法一线“排头兵”的担当和荣光。
简于生活:清风两袖守本色,一生长简行
田明龙的“简”,是物质生活的朴素至极,更是司法廉洁的坚如磐石。在同事的记忆里,他长年身着一袭素衣,办公室内除了堆积如山的案卷与琳琅满目的法律书籍,再无冗余之物;对至亲家人,他心怀无尽愧疚却始终坚守原则——妻子需做胆结石手术,他同医生商量将手术和出院时间都安排在周末,只为不耽误一个工作日,术后,他怀着歉疚的心情对妻子说:“案子不等人,群众更等不起啊。”质朴的话语中,是深藏心底的柔情与如山的责任,更跃动着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
这份“简”,更是对权力边界刻入骨髓的敬畏。确诊癌症完成化疗后,十数位共事多年的老同事登门探望,却在小区门口“集体迷路”——无人知晓他家的具体门牌号。“他从不提家事,更婉拒一切宴请。”面对犯罪嫌疑人亲属尾随塞来的“心意”,他当即厉声呵斥:“你这是在害我,也是在害你自己!”相识多年的乐志飞坦言,“从未见过他与当事人有任何私下往来,公务接待必定选在公共场合且有同事在场。”真正做到了“心清如水,行明如镜”,用一生践行着司法工作者“清正廉洁”的铮铮誓言。
他的“简行”,一路延伸至生命的终点。生命垂危之际,田明龙叮嘱家人:身后不设灵堂,不开追悼会,不麻烦单位。这份对身后事的极致“简化”,绝非疏离冷漠,而是对司法事业最纯粹、最深沉的热爱——他将生命的每一分光热,都毫无保留地倾注于案件与群众,无暇亦无意顾及个人浮名。那一声“不给单位添麻烦”的最后嘱托,是他用生命恪守的人民法官廉洁本色,至死不渝。
重于期盼:心系苍生传薪火,司法暖人间
“老百姓不容易,能为他们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这句朴素的话语,是田明龙刻在心底的初心,不仅体现在法槌起落间,更流淌在对群众急难愁盼的日夜牵挂里。
2018年曾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尘埃落定,但近百名受害群众(多为白发老人)被骗走的156.2万元养老钱、血汗钱,始终是他心头沉甸甸的牵挂。
对田明龙而言,判决并非终点,将“追赃挽损”视为核心使命才是对群众最好的交代。他带领干警逐一拨通散居福建、黑龙江等省份受害人的电话,仅核实信息就打了上百通——面对受害者的疑虑甚至斥骂(误以为是诈骗),他总是温和而坚定地重复:“我是无为法院的田明龙,您可以查我的工号。”那份执着与真诚,穿透了电波另一端的冰冷。
为早日让血汗钱回到老人手中,他奔走于金融、资产处置等部门之间,反复沟通协调,甚至牺牲休息时间紧盯资产拍卖进展。最终,奇迹般地追回151.4万元,追偿率远超同类案件平均水平。当受害人专程送来锦旗时,他只是摆摆手:“这是我该做的。”
34载司法生涯,这样的故事俯拾皆是。他办公桌抽屉里珍藏的20余封手写感谢信,泛黄的纸页上,字字句句饱含滚烫的民心:“田法官,您让我们看到了光”“多亏了您,全家才有了活路”……这些带着温度的文字,是他用行动写就的“司法为民”的最美篇章。
即便身染重疾,卧于病榻,他心中那盏牵挂群众的灯,从未熄灭。化疗间隙,他频频拨通同事电话,反复叮嘱:“非法集资案受害人的信息,务必核对精准,半点马虎不得!”“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判后疏导要跟上,不能一判了之啊!”在生命最后的微光里,他最牵挂的,仍是那份沉甸甸的责任:“扫黑除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一定要盯紧,别让受害人再受二茬罪……”这份将群众期盼置于生命之上的深情,让司法的温度直抵人心最柔软处,也为他毕生践行的“司法为民”理念,写下了最感人肺腑的注脚。
34载春秋,田明龙以4次获评优秀公务员、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实绩,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嘉奖、芜湖市“政法英模”等崇高荣誉,镌刻下司法工作者的荣耀坐标。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烛火虽熄,但他“严于履职、简于生活、重于期盼”的精神之光,已然化作一盏永不熄灭的“燃灯”,照亮了基层司法的漫漫征途——万千后来者,正循着他的足迹,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坚定前行,让司法为民的温暖薪火,永驻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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