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七十载砥砺奋进,七十载筚路蓝缕,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壮美画卷徐徐铺展,天山南北处处焕发勃勃生机。回望来时路,司法始终坚定护航新疆稳定发展,于大局中书写使命担当,在细微处彰显法治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即日起开设“奋进七十载·司法服务稳疆兴疆”专栏,邀请各媒体记者深入新疆法院一线,实地探访和记录人民法院守护新疆和谐稳定、服务新疆高质量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敬请关注。
7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升国旗仪式。
巍巍昆仑见证法治初心,茫茫戈壁刻下奋斗足迹。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迎来了成立70周年的庄严时刻。
七十载峥嵘岁月,一代代新疆法院人扎根祖国西北边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为新疆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忠诚为魂、以公正为尺、以为民为本,在166万平方公里的辽阔疆域上,谱写了一曲曲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壮丽凯歌。
当昆仑山巅的积雪映照法徽,这片占祖国陆地面积六分之一的土地上,法治的年轮正不断延伸——它书写的不只是法院变迁史,更是一部各族人民守望相助、法治精神扎根边疆的壮阔史诗。
七秩回眸 法治足迹遍及边疆
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共和国的朝阳中诞生,由此开启了新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壮阔征程。
5年后,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它正式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纠纷也随之日益增长,为保障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新疆高院站在了改革开放的时代潮头,法院工作重心转移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上来。
1980年3月,新疆高院成立经济审判庭,同年11月,提出《关于我区经济审判工作的意见》,3年后,已有62个人民法院(含47个基层人民法院)建立了经济审判庭,配备干警302人。
1984年2月,伴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恢复,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以下简称“兵团分院”)建立。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兵团分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维护边疆社会稳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992年,新疆高院成立执行庭,“审执分立”模式初显,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到新高度。
1996年9月,新疆高院撤销了告诉、申诉审判庭,分别成立了立案庭和审监庭,“审监分立”改革的实现,强化了审判监督机制。
2012年,新疆高院成立涉诉信访办公室,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由此纳入法治化轨道。
2000年,新疆高院下发《全区法院五年改革方案》并开始在全疆试行。在接下来的数年里,各地审判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先后设置环境资源法庭、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2012年6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由新疆高院统一管理。2015年,新疆各级法院全部建成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科技法庭。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法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期,机构设置从简到全,审判领域不断拓展,人员队伍日益精干,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适应多民族地区需求的现代化审判体系。
筚路蓝缕 审判事业接续奋斗
伴随着自治区波澜壮阔的发展脚步,新疆法院在艰难曲折中前行,代代法院人筚路蓝缕、披荆斩棘、薪火相传、接续奋斗,不断书写着审判事业新的篇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疆高院只有一座小二楼,20世纪80年代,大部分基层法院的办公场所都是低矮的小平房,开庭审案也是在会议室或大一点的办公室进行。
70年来,从低矮破旧的办公房到现代化办公楼,从自行车到装备精良的警车,从一人多职到法官职业化,从油印机到智能化办公办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也由改革开放之初的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审判职能,逐步拓展为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执行、审判监督等多种职能。
70年来,新疆法院职能范围已经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截至目前,新疆各级法院干警人数比40年前增长一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实有在编干警的92%,学历层次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批既精通法律理论又精通办案工作的专家型法官。党的十八大以来,3家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17家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8名个人获评全国模范法官、21名个人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70年来,新疆法院始终将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分布在天山南北的275个人民法庭通过一个个公正的判决、一次次耐心的调解、一场场接地气的普法,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滋润百姓心田,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民族、每一位群众。一代又一代法院人在田间地头、牧区毡房、边境口岸穿梭,依托“马背法庭”“毡房法庭”“巡回审判车”“冬不拉调解室”化解矛盾,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多语种传递法理,探索形成了极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枫桥经验”。
走进新疆高院院史馆,周恩来总理签署的任命书已泛黄卷边,四通打字机的键盘磨出光亮。而在科技法庭里,4K屏幕正实时传输着庭审画面。
革故鼎新 夯实筑牢公正之基
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新疆法院始终与各族群众同心、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同向,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念历久弥坚,在祖国西北边陲谱写了法治天山的光辉篇章。
2014年,中央部署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员额制改革、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以及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体制)试点启动,新疆被确定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之一。10年来,新疆法院勇于承担改革重任,努力探索边疆地区司法体制改革路子,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015年4月,新疆高院召开全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标志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在新疆法院正式启动。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7年,新疆法院网上立案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律师服务平台同步启用,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得到更大保障。
“员额法官”在2016年前鲜有人听过。2016年开始,法官员额制改革在新疆全面推开,新疆高院出台《员额法官管理办法》《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将法院人员按照审判人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2017年,经过严格考试,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人大依法任命等程序,首批3658名员额法官集中遴选工作全面完成,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法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法官手里有了权,就必须受到约束,防止任性用权。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等先后出台,划出权力边界,规范配置办案权责,建立司法质效考核制度,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翻过一山再攀一山,爬坡过坎,尤需激扬改革精神,勇于改革攻坚。
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对司法改革再做系统安排,推动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大潮涌起。
新疆高院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院庭长阅核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法答网、案例库、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统一法律适用,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依法追责搭建了“隔离墙”和“高压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新疆高院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公平正义触手可及,2025年上半年,全区法院诉讼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从源头上防止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初步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独立审判体系,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不断完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机制深入推进。
服务大局 护航发展行稳致远
新疆法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深知肩上的天平不仅承载着公平正义,更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守护绿水青山、保障民生福祉的重任。
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和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战略地位举足轻重。面对特殊区情,新疆法院锚定“五大战略定位”,从“1+N”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35条措施,切实发挥司法审判惩戒犯罪、保障人权、定分止争等作用,打出精准服务护航企业“组合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保障“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制度机制日益完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质高效。
2020年4月26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全疆首个知识产权法庭;相隔一年,新疆高院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搭建霍尔果斯“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
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作为新疆首家且唯一的专门涉外审判机构,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揭牌。其前身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巡回审判点自2024年11月入驻新疆自贸试验区法务区以来,已受理涉外、知识产权及高水平开放经济相关民商事案件2103件。
该法庭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致力于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和面向中亚的“红山自贸法治港”,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及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
一起涉乌兹别克斯坦案件,法庭仅用45天成功调解,该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涉外海事商事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誉为“为深化与中亚国家合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展现了“东方经验”的现代法治实践。
——依法平等保护、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牢固树立审慎、善意理念,坚决避免因采取措施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环境资源保护惩治与修复双管齐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释放“谁违法、谁买单,谁破坏、谁修复”的强烈信号。近两年,全区法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9个。
——智慧法院建设从1.0飞跃至4.0,唱响了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的新乐章,在线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极大便利了群众诉讼,提升了审判质效。今年底前,新疆将与全国一道,上线全国法院“一张网”,真正实现全业务覆盖、全流程贯通、全用户服务,数字法院时代到来了。
——新疆高院从2018年到2025年连续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府院联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21年,新疆首个行政调解中心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紧接着多家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新疆法院聚焦执行中的查人找物、财产变现、惩戒打击等难点堵点,开展“安薪无忧”“小标的大民生”等专项行动,加大督促执行、交叉执行力度,善意审慎文明执行,开展“执行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让每一份生效判决掷地有声。
如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人心,各级法院系统妥善审理涉及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案件,积极促进兵团与地方融合发展,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法治动能。
百舸争流 担当实干奋发有为
70年来,新疆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锤炼党性、锻造铁军、践行民主、夯实基础、打击犯罪,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始终坚持政治建院。新疆各级法院牢记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对法治建设、法院工作的实践要求,完善政治轮训机制,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切实把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广大干警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坚持抓党建带队促审判,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机关党建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着力打造“青学青思”“党旗领航·法耀天山”等党建品牌,提升党员干警党性素养,让法徽在党旗下闪耀。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时期,是新疆法院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向前的时期。
各级法院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新时代新征程,落实“边疆法院完全可以走在前列”要求,顶住持续增长的办案压力,持续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锚定目标,团结奋斗、埋头苦干,审判质效持续向好,多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在历届人大会议上,法院所作的报告均获高票或全票通过,全区法院向着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奋勇前进。
——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新疆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和职务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形成有力震慑。稳妥处理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等涉众型案件,有效处置金融、房地产、劳动争议等领域案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格局,推动召开自治区调解工作会议、府院联动会议,将4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多元共治的效果充分释放,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经济发展更加稳健。
——自觉接受监督深化司法公开。新疆各级法院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落实到司法审判各方面,在自觉接受监督下严格公正司法。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各有关单位共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切实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及时把意见建议转化为可行的司法举措。邀请全国及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专题调研、参与调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上网公开裁判文书,让诉讼在阳光下进行。
——跨越山海奋进援疆。在最高人民法院统筹部署下,全国法院系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将援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战略使命,19个对口援疆省市法院与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9个法院建立结对援助关系。截至目前,全国法院累计选派援疆干警396名,援助资金及物资价值逾2.73亿元,培训干警2.2万余人次,有力推动新疆法院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和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协调下,各援疆省市法院竭尽所能、倾囊相助,为新疆法院“两院一基地”项目建设筹措资金,助力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新疆涉外法治建设和干部人才培训搭建了平台、创造了环境。
历史不曾远去,它只是换一种方式前行。
回望新疆法院七十载峥嵘岁月,是一部忠诚与信仰的传承史,更是一部使命与担当的接力史。
回首来时路,满是拼搏豪情;展望新征程,充满无限希望。
新疆法院人必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炬,让公平正义之火愈燃愈炽——以司法之力筑牢安全屏障,以法治之光照亮发展通途,更以“石榴籽”般的紧密团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续写法治天山更加壮阔的盛世华章。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王维
编辑: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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